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践与理论探寻
发布时间:2021-05-10 03:0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改革举措,该制度从产生到取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其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良好效果,对我国检察工作实践和司法改革的进程都有重要意义。针对社会上许多反对或质疑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声音,笔者认为从我国宪政理论、刑事诉讼理论和监督的一般理论来看,人民监督员制度都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笔者在本文中着重分析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践发展情况,并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所蕴含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寻,最后分析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我国司法工作和政治民主进程的意义。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概述,对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该制度的文件依据和实践中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检视。并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文件为依据,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目前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概括。第二部分是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探寻,笔者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依据和意义,第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现代宪政理论中的权力限制理论,第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监督制度的一般原理,第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现代刑事诉讼理...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情况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
二、相关依据文件及实施情况
三、现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探寻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权力限制理论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监督的一般原理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刑事诉讼原理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合法性
第三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类似制度比较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制度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制度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制度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
五、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比较
六、与刑事诉讼内部程序监督的比较
七、与党纪监督制度的比较
八、与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比较
九、与国外大陪审团、预审法官等公诉控制制度的比较
第四部分:结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
一、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二、改善执法环境,保障检察权独立行使
三、整理有益经验,促进检察改革
四、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政治民主进程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宪政诠释[J]. 邓世豹.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5(03)
[2]变革中创新的意大利刑事司法制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三[J]. 陈卫东,刘计划,程雷. 人民检察. 2004(12)
[3]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J]. 徐汉明. 人民检察. 2004(04)
[4]把“个案监督”的“钥匙”交给公民——人大监督司法个案之构想[J]. 蒋文.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04)
[5]检察机关终止刑事诉讼及其制约的比较[J]. 单民.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01)
[6]检警关系的若干思考──从非法证据的排除谈起[J]. 黄永. 人民检察. 2000(12)
本文编号:3178548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情况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
二、相关依据文件及实施情况
三、现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论探寻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权力限制理论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监督的一般原理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刑事诉讼原理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合法性
第三部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类似制度比较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制度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制度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制度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
五、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比较
六、与刑事诉讼内部程序监督的比较
七、与党纪监督制度的比较
八、与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比较
九、与国外大陪审团、预审法官等公诉控制制度的比较
第四部分:结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
一、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二、改善执法环境,保障检察权独立行使
三、整理有益经验,促进检察改革
四、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政治民主进程
参考书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宪政诠释[J]. 邓世豹.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5(03)
[2]变革中创新的意大利刑事司法制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三[J]. 陈卫东,刘计划,程雷. 人民检察. 2004(12)
[3]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J]. 徐汉明. 人民检察. 2004(04)
[4]把“个案监督”的“钥匙”交给公民——人大监督司法个案之构想[J]. 蒋文.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04)
[5]检察机关终止刑事诉讼及其制约的比较[J]. 单民.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01)
[6]检警关系的若干思考──从非法证据的排除谈起[J]. 黄永. 人民检察. 2000(12)
本文编号:317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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