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中董事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17-05-18 19:16
本文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中董事责任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董事责任承担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话题之一,本文即是从公司资本制度的角度来对董事责任的承担问题进行思考。本文所说的公司资本制度中的董事责任包括在资本的形成阶段、资本的维持阶段以及资本的退出阶段董事所应承担的责任。我国公司法原本就对董事责任规定的较为粗糙,以致于在相关的责任承担问题上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当公司法定资本制度逐渐朝着放松监管的方向前进时,董事责任制度作为配套制度的建立必须跟进。本文的观点是,随着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董事的责任体系应随之完善。围绕公司资本制度下的董事责任承担问题,本文主要从第一至四章展开论证。第一章:该章节主要是从理论上分析资本制度下董事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首先,资本是公司的血液,董事是公司资产的看门人,公司作为一个拟制的法人,其所有钱财物等均应由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者即董事加以掌管,这既是权力也更是责任;其次,随着公司治理中心朝向董事会的发展,明确董事责任体系的建立,对董事权利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范围等应及时做好合理的应对调整;三,2013年修正之公司法对公司法定资本制度监管的进一步放松,较易引发股东随意认缴注册资本的现象,现行立法仅在《公司法解释三》中粗略的规定了董事对股东在增资过程中存在瑕疵出资时应承担的责任,该规定尚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同时,在公司资本维持下的公司减资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及转投资制度中,其对董事的责任规制几乎是处于空白的。再者,公司法对公司处于濒临破产状态下的董事责任承担问题,法律也几乎是毫无规定的。第二章:本章节主要介绍的是资本充实中董事责任的完善问题。董事属于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制定及执行,对公司的经营资金流转状况较为熟悉,故董事基于其掌握的相关信息对股东是否及时出资负有监督责任。由董事对出资进行审核和催缴,相较股东来讲是更适格的主体。对于由谁来监督股东认缴资本的及时到位,本文的观点是:董事代表公司接收资产,其应对股东出资行使监督之注意义务。这种对股东、公司以及债权人所负义务,从性质上来讲,其既是法定义务又是约定义务。另外,《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中仅规定股东在“增资”过程中有履行瑕疵的应承担责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针对该规定,其存在的问题是:一,仅仅是规定了“增资时”董事可能需承担责任,那么对于股东设立时其认缴出资存在的瑕疵问题,董事是否要对股东的出资瑕疵承担责任,该条款并未进行明确;二,《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中表述为“相应责任”,其责任性质是什么?是连带责任亦或是补充责任?对于这些问题,本文认为董事应对股东设立出资过程中的瑕疵出资承担责任,同时这种责任应当是作为一种补充责任而存在的。第三章:本章节主要介绍的是资本维持中董事的责任承担问题。资本维持贯穿于公司经营运作的始终,董事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运作,董事作为公司资产的看门人自然是负有维持公司资本的义务和责任。对此,本章节也主要就资本维持下的公司减资、利润分配及转投资三个问题加以讨论。首先,我国公司法对减资的规定没有进行细分,也并未具体落实董事在公司发生恶意减资时其未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公示程序情形下的责任,本文的观点是落实董事在恶意减资中的董事责任;其次,现行公司法虽规定股东享有决定是否进行分配的权利,但是本文认为,公司何时下可以向股东分配、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分配股利、公司完成分配之后导致公司进入破产时,对这些问题最为知情的就是董事。所以公司立法虽把决定权放于股东会,但是实际上由董事来进行商业判断却更为合理。但是,一旦董事掌握实际的分配权,那么董事就应对其不当分配行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最后,考虑到公司的转投资行为是立法所允许的,而且其也有存在的现实理由。在立法将公司是否进行转投资的权利交由公司自行决定的情况下,本文的观点是支持将该权利交由董事会决策,但应完善相应的董事责任规制。第四章:本章主要论述濒临破产状态下董事责任的承担问题。从承担责任的对象入手,参照破产法下的董事高管人员的责任进行比较分析。首先,对濒临破产状态的定义进行确立,从委托理论及剩余索取理论来讲,董事都应是合适的责任承担者;其次,从监督股东加速“出资”和提出破产申请两项责任入手分析此状态下对董事的应有责任规制。随着法定资本制度的弱化,为了更好地落实其他方之利益保护,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势在必行。好的公司治理模式应当充分顾及到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当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走向董事会中心主义时,对董事责任的规制应随同权力中心的变化而一同建立。在这样的董事责任体系下才能更大程度的发挥资本效益。
【关键词】:资本制度 董事责任 公司治理 资本维持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3-6
- Abstract6-12
- 导言12-20
- 一、问题的提出12-13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3-14
- 三、文献综述14-17
- 四、主要研究方法17-18
- 五、论文结构18-19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9-20
- 第一章 资本制度中董事责任承担的法理基础20-28
- 第一节 董事会——公司资产看门人21-22
- 第二节 资本制度变革下董事责任的演进22-24
- 一、公司治理中心的迁移:从股东会中心到董事会中心22-23
- 二、承担责任的对象范围扩大:从股东到利益相关者23-24
- 第三节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董事责任的缺失24-28
- 一、资本充实中董事责任规定的不足25
- 二、资本维持中董事责任的缺位25-26
- 三、濒临破产状态下董事责任的缺失26-28
- 第二章 董事对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28-32
- 第一节 董事承担责任的合理性分析28-29
- 第二节 责任性质的认定29-30
- 第三节 责任的具体构建30-32
- 第三章 董事对公司资本维持的责任32-40
- 第一节 公司减资时的董事责任32-35
- 一、减资规定中董事责任的缺失33-34
- 二、对恶意减资的董事责任规制34-35
- 第二节 利润分配中的董事责任35-37
- 一、董事在公司利润分配中的权与责35-36
- 二、不当分配情况下的董事责任承担36-37
- 第三节 公司转投资中的董事责任37-40
- 一、转投资下董事责任规定的不足37-38
- 二、转投资下董事责任的完善38-40
- 第四章 公司濒临破产时的董事责任40-45
- 第一节 濒临破产期间的认定40-41
- 第二节 濒临破产状态下董事责任的规制41-45
- 一、监督股东加速出资41-43
- 二、提出破产申请43
- 三、责任承担43-45
- 结语45-46
- 参考文献46-50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0-51
- 后记51-54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徐进;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的现状分析[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2 朱丰慧;论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04期
3 路广;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4 张昊;李震东;;论董事责任的豁免机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5 董昱;;浅论董事责任保险及其在我国的发展[J];法制与社会;2006年15期
6 李云伍;;浅议公司董事责任保险问题[J];知识经济;2011年05期
7 王洪强;;论我国董事责任的限制与免除[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8 谢亚婷;;浅议公司董事的责任[J];环渤海经济w
本文编号:3769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76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