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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正义的发展与主权利益的选择——国际人权司法化与中国立场

发布时间:2021-01-17 11:31
  国际法的司法化是国际社会法治化的关键环节,而人权法的司法化则是这一环节中的重要部分。当今的国际人权司法体制在区域的维度上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在全球层面上则仅做出了初步的尝试。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成体系的规范、组织和程序,以及不平衡的设施。为此,应当着力于国际人权司法的体系化、强化和均衡化。中国作为地位正在上升的发展中大国,应当体现出对人权的高度尊重和对国际司法的信心,应采取坚实而有效的措施逐步向国际人权司法体制开放,并参与到国际人权司法体制的建构与完善中去。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 2011,25(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导论
一、国际人权司法是国际人权法治的重要标志
    (一)国际社会的法治化进程离不开司法领域的积极推进
    (二)人权作为国际法发展的核心与基础,应当实现司法化
    (三)国际人权的司法化是国际法人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标志
    (四)通过国际人权的司法化,可以避免人权保护的极化现象
二、当前国际人权司法的成就
    (一)全球人权监督机制的司法端倪
    (二)区域人权法院的积极努力
三、国际人权司法化的缺陷及改进方略
    (一)国际人权司法化的缺陷
    (二)国际人权司法化的改进方略
四、中国对人权司法化的态度及未来
    (一)中国对人权问题的可取态度
    (二)中国对国际司法的应然态度
    (三)中国在人权司法方面的未来立场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主权:政治现实、道德理想与法治桥梁[J]. 何志鹏.  当代法学. 2009(05)
[2]国际法治:一个概念的界定[J]. 何志鹏.  政法论坛. 2009(04)
[3]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J]. 潘俊武.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4)
[4]大国情结与国际法研究的学术心态——从中国对国际司法的消极心态切入[J]. 姜世波.  山东社会科学. 2009(02)
[5]国际法治:良法善治还是强权政治[J]. 何志鹏.  当代法学. 2008(02)
[6]全球化与国际法的人本主义转向[J]. 何志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01)
[7]非洲人权与民族权法院述评[J]. 洪永红,周严.  西亚非洲. 2007(01)
[8]现代国际法的人本化发展趋势[J]. 曾令良.  中国社会科学. 2007(01)
[9]论国际法的人本主义理念[J]. 张晓京.  湖北社会科学. 2006(11)
[10]国际法院对国际人权法的贡献[J]. 朱利江.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2006(05)



本文编号:298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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