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条约的单方退出
发布时间:2025-06-29 19:04
近年来,国际条约退出行为频发,但国际法对此并无有效约束。国家主权原则是条约退出权的权利基础,在肯定主权国家的条约退出权前提下,应遵守条约必须信守的国际原则,充分发挥国际法效力,约束违背诚实信用的随意退出条约。依据退出条款和当事国共同同意下可以退出条约,此外,一般应该禁止退出国际条约,除非有例外情况。条约退出权行使的条件、程序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实践,但是尚未形成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原则。当前,对于条约退出行为的规制需通过退出条款进行,应在缔结条约时尽量明确规定条约退出的规则,以保持条约的稳定性,保证条约的目的得到有效实现。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条约退出权的国际法理论发展
3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权利基础
3.1 国家主权国际法原则
3.2 条约必须信守国际原则
4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限制
4.1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条件
4.2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程序
4.2.1 提前通知
4.2.2 时间限制
4.2.3 异议期
5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效力
5.1 对条约退出国的效力
5.2 对其他缔约国的效力
5.3 对国际条约的效力
5.4 违法退出行为的国际法责任
6 结语
本文编号:405468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条约退出权的国际法理论发展
3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权利基础
3.1 国家主权国际法原则
3.2 条约必须信守国际原则
4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限制
4.1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条件
4.2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程序
4.2.1 提前通知
4.2.2 时间限制
4.2.3 异议期
5 国际条约单方退出的效力
5.1 对条约退出国的效力
5.2 对其他缔约国的效力
5.3 对国际条约的效力
5.4 违法退出行为的国际法责任
6 结语
本文编号:405468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4054689.html
上一篇:WTO体制下电信业普遍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