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裁管辖权原则在我国与越南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5-07-09 06:44
近几年来,越南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逐渐与国际通用规则接轨。其中,关于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立法,借鉴的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的相关规定。而我国在这一部分的立法存在不足。基于此,文章通过比较观察自裁管辖权原则在我国和越南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情况,提出关于完善我国仲裁庭管辖权的立法思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商事仲裁中的自裁管辖权原则
(一) 自裁管辖权原则之含义界定
(二)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与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博弈
1. 在受理案件阶段接受或拒绝管辖
2. 在仲裁程序中就管辖权问题作出初步决定
3. 对管辖权问题和案件实体问题一起作出裁决
二、越南和我国关于自裁管辖权之法律规定比较
(一) 越南关于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2. 关于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 仲裁庭和法院谁更具有优先性的问题
3. 法院对仲裁庭管辖权决定的审查程序
(1) 上诉期限及审理时间
(2) 管辖法院
(3) 仲裁庭是否中止仲裁
(二) 我国关于仲裁庭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 关于仲裁协议效力 (或者说仲裁庭管辖权异议) 的确认权由谁行使的问题
(1) 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问题权上的权力分配
(2) 仲裁机构与法庭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上的优先性
2.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 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理程序
(1) 管辖法院
(2) 是否中止仲裁
三、完善我国仲裁庭管辖权之立法建议
(一) 应确立由仲裁庭而非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管辖权问题
(二) 取消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仲裁庭管辖权争议的优先性
(三) 采纳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中的“并行控制”制度
(四) 应当明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57330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商事仲裁中的自裁管辖权原则
(一) 自裁管辖权原则之含义界定
(二)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与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博弈
1. 在受理案件阶段接受或拒绝管辖
2. 在仲裁程序中就管辖权问题作出初步决定
3. 对管辖权问题和案件实体问题一起作出裁决
二、越南和我国关于自裁管辖权之法律规定比较
(一) 越南关于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2. 关于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 仲裁庭和法院谁更具有优先性的问题
3. 法院对仲裁庭管辖权决定的审查程序
(1) 上诉期限及审理时间
(2) 管辖法院
(3) 仲裁庭是否中止仲裁
(二) 我国关于仲裁庭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 关于仲裁协议效力 (或者说仲裁庭管辖权异议) 的确认权由谁行使的问题
(1) 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问题权上的权力分配
(2) 仲裁机构与法庭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上的优先性
2.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 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理程序
(1) 管辖法院
(2) 是否中止仲裁
三、完善我国仲裁庭管辖权之立法建议
(一) 应确立由仲裁庭而非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管辖权问题
(二) 取消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仲裁庭管辖权争议的优先性
(三) 采纳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中的“并行控制”制度
(四) 应当明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5733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4057330.html
上一篇:联合国实施国际法机制雏论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