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发布时间:2021-10-16 20:04
目前我国缺乏对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的统一规范,实践中存在政府财政资金管理、法院执行款账户管理、公益基金会管理、公益信托管理四种做法,并可以被进一步归纳为公权力主导的管理模式与民间力量主导的管理模式。不同资金管理模式在合法性、合目的性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生态环境恢复费本质上属于恢复环境的行为责任的具体履行方式,应当由责任者自行决定费用的管理模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与政府的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职能契合,应当由政府主导管理,但在具体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则更适宜引入民间力量以提高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灵活性与效率。
【文章来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8(01)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UNDP公益信托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环境司法的基本形态、当前样态与未来发展——对《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的解读[J]. 吕忠梅,焦艳鹏. 环境保护. 2017(18)
[2]2015年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分析[J]. 巩固. 法学. 2016(09)
[3]环境司法理性不能止于“天价”赔偿: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评析[J]. 吕忠梅. 中国法学. 2016(03)
[4]我国政府性基金的性质、规模与结构研究[J]. 吴旭东,张果. 财经问题研究. 2014(11)
[5]美国公共信托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 侯宇. 中外法学. 2009(04)
[6]对我国公益基金运作模式的法律思考——以公益信托与财团法人的关系为中心展开[J]. 马骏.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5)
[7]公共服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 马庆钰.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5(01)
本文编号:3440419
【文章来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8(01)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UNDP公益信托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环境司法的基本形态、当前样态与未来发展——对《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的解读[J]. 吕忠梅,焦艳鹏. 环境保护. 2017(18)
[2]2015年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分析[J]. 巩固. 法学. 2016(09)
[3]环境司法理性不能止于“天价”赔偿: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评析[J]. 吕忠梅. 中国法学. 2016(03)
[4]我国政府性基金的性质、规模与结构研究[J]. 吴旭东,张果. 财经问题研究. 2014(11)
[5]美国公共信托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 侯宇. 中外法学. 2009(04)
[6]对我国公益基金运作模式的法律思考——以公益信托与财团法人的关系为中心展开[J]. 马骏.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5)
[7]公共服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 马庆钰.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5(01)
本文编号:34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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