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8 09:58
目前我国农村整体环境不容乐观,作为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而法律层面对农村环境问题还没有一部针对农村问题的法律,目前的环境保护法是以城市环境为重点制定的,且缺乏操作性和全面性。据此,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提升立法针对性、增加激励性规定等三个方面探究并提出解决策略。
【文章来源】:黑龙江环境通报. 2019,43(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1.1 工业污染源
1.2 农业污染源
1.3 生活污染源
2 农村环境污染的立法不足
2.1 农村环境立法框架欠缺
2.2 农村环境立法操作性不强
2.3 农村环境立法全面性不够
3 完善农村环境立法的路径
3.1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
3.2 提升农村环境立法针对性
3.3 增加激励性规范制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城市中心主义环境立法倾向及其矫正[J]. 李奇伟. 求索. 2018(06)
[2]中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J]. 闻雅,周恩远.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4(06)
[3]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J]. 苏杨. 浙江经济. 2005(24)
本文编号:3502693
【文章来源】:黑龙江环境通报. 2019,43(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1.1 工业污染源
1.2 农业污染源
1.3 生活污染源
2 农村环境污染的立法不足
2.1 农村环境立法框架欠缺
2.2 农村环境立法操作性不强
2.3 农村环境立法全面性不够
3 完善农村环境立法的路径
3.1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
3.2 提升农村环境立法针对性
3.3 增加激励性规范制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城市中心主义环境立法倾向及其矫正[J]. 李奇伟. 求索. 2018(06)
[2]中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J]. 闻雅,周恩远.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4(06)
[3]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J]. 苏杨. 浙江经济. 2005(24)
本文编号:350269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3502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