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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30 22:05

  本文关键词: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任意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以此“圈”住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结束了很多企业长期以来一直通过劳动合同给员工任意设定违约金的习惯,将违约金收缩至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项。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获得出资培训的劳动者以合同形式约定的劳动者应当履行为用人单位工作义务的期限。服务期违约金是在基础劳动合同关系上形成的一种新的对价关系,即出资培训与服务期工作义务,违反了这种对价关系,劳动者则必须支付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收归至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项,力图通过法律手段,限制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适用,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悬殊的强弱对立地位,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对于服务期违约金,国内学者有禁止、任意、限制约定三种不同的学说观点,国际上也有禁止、不限制两种不同的立法态度。禁止设定服务期违约金的观点认为服务期违约金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而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是不容任何限制的。任意设定服务期违约金的观点则认为服务期违约金制度有其自身的优越性,能帮助企业回收成本,留住人才。限制违约金的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还不具备禁止设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条件,可以折中选择限制违约金,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既发挥服务期违约金的制度优势,又不过分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目前,我国立法选择的是限制违约金的观点。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笔者围绕服务期违约金制度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本文第一章从一个现实的案例入手,提出我国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引出服务期违约金制度在我国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立法现状。第二章分别从理论上分析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内涵,并比较分析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异同以及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与一般合同中的区别。第三章详细介绍国内学者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学说观点以及国际上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立法选择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具体分析我国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目前仍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章针对第四章提出的问题,对于完善我国服务期违约金制度作进一步理论性探讨,以求提供可行性立法完善建议。
【关键词】:服务期 违约金 专业技术培训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5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9
  • 导言9-10
  • 第一章 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立法现状10-13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服务期违约金相关案例的简析10-11
  • 第二节 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历史沿革11-12
  • 第三节 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立法现状12-13
  • 第二章 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理论分析13-17
  • 第一节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比较研究13-15
  • 一、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内涵不同13-14
  • 二、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适用条件不同14
  • 三、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强制性程度不同14
  •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适用的法律不同14-15
  • 第二节 劳动法上违约金与合同法上违约金的比较研究15-17
  • 一、劳动法上违约金与合同法上违约金的双方主体地位不同16
  • 二、劳动法上违约金与合同法上违约金的调整对象不同16-17
  • 第三章 服务期违约金的国内学说争鸣及国外立法借鉴17-29
  • 第一节 服务期违约金的国内学说争鸣18-24
  • 一、服务期违约金的任意说18-20
  • 二、服务期违约金的禁止说20-22
  • 三、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说22-24
  • 第二节 服务期违约金的国外立法借鉴24-26
  • 一、禁止服务期违约金立法模式24-25
  • 二、任意服务期违约金立法模式25-26
  • 第三节 我国对服务期违约金的立法选择26-29
  • 第四章 我国服务期违约金的制度缺陷29-34
  • 第一节 服务期违约金适用范围偏窄29-31
  • 第二节 服务期条款之形式并未明确31-32
  • 第三节 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最高限额32-33
  • 第四节 服务期期限没有最长限制33-34
  • 第五章 完善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的立法建议34-39
  • 第一节 适当扩大服务期的适用范围34-35
  • 第二节 规范服务期违约金条款的形式35-36
  • 一、服务期的表述必须明确和直接35-36
  • 二、服务期的形式必须书面和独立36
  • 第三节 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的最高数额36-37
  • 第四节 合理限制服务期的最长期限37-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2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2-4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冯彦君;;劳动合同解除中的“三金”适用——兼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态度[J];当代法学;2006年05期

2 侯玲玲;;劳动者违约金约定禁止之研究[J];当代法学;2008年04期

3 姜颖;;劳动合同违约金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J];法律适用;2006年06期

4 董保华;;论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J];法律适用;2008年04期

5 郑爱青;;和谐社会视野下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思考——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角度[J];法学家;2007年02期

6 王全兴,侯玲玲;《劳动合同法》的地方立法资源评述[J];法学;2005年02期

7 董保华,于海红;劳动合同违约金立法评析[J];中国劳动;2005年02期

8 王全兴;;基于法益结构的制度选择——《劳动合同法(草案)》中若干选择的评析与建议[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02期

9 问清泓;;《劳动合同法》服务期制度之改进[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年08期


  本文关键词:服务期违约金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3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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