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7-05-09 10:05
本文关键词:竞业禁止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劳动者的就业形式由以往的“终身制”变为双向选择的“A同制”,人才自由流动成为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普遍现象。而各类人才在国内企业甚至跨国企业间的流动,行业和企业在享受到了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要承担基于雇员的流动所带来的商业危机。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成为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通常方式之一,但竞业禁止行为本身既有其合理性,也有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和限制竞争的不合理因素,同时,更存在着侵犯公民劳动权益的隐患,因而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侵害。所以,如何协调企业的合法利益与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样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以平衡保护企业利益与劳动者的权益,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而我国现有的竞业禁止制度的法律规定远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表现在立法过于分散,定陛不够准确,,操作性不强等诸多方面。 本文从建立竞业禁止制度的经济和法律基础入手,探讨竞业禁止制度的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以此为前提来构建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的内容。指出构建竞业禁止制度的宗旨就是通过法律对劳动者权利的合理限制来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稳定、持续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资源合理配置。其原则包括合理竞争、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三项原则。实质是法律基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正当利益对劳动者的劳动权进行合理的限制。在借鉴国外有关立法的基础上,从我国现在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草案)》出发,研究和完善竞业禁止制度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指出建立竞业禁止制度的前提条件在于首先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并且必须存在应保利益且受保利益大于被牺牲的利益。 竞业禁止制度保护的对象已不仅局限于企业的商业秘密,还包括企业的其他能够带来竞争利益的信息,但同时必须对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范围进行限制,不能把所有的企业雇员都作为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而只能从维护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角度确定那些确实掌握企业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的特定人员为义务主体。而对竞业禁止有效性的判断要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衡量。首先在总体上从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角度来考虑竞业禁
【关键词】:竞业禁止 劳动者权益 价值平衡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22.5
【目录】:
- 内容摘要3-5
- Abstract5-10
- 引言10-11
- 一、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依据11-18
- (一) 竞业禁止制度概述11-13
- 1. 竞业禁止的产生背景11-12
- 2. 竞业禁止的含义12-13
- 3. 竞业禁止的法律特征13
- (二) 竞业禁止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13-15
- 1. 竞业禁止制度的经济基础13-14
- 2. 竞业禁止的法律基础14-15
- (三) 竞业禁止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15-18
- 1. 竞业禁止与保护商业秘密的联系15-17
- 2. 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区别17-18
- 二、竞业禁止制度的价值平衡18-24
- (一) 竞业禁止与其他权利间的利益冲突与价值平衡18-20
- 1. 竞业禁止与其他权利间的冲突18-19
- 2. 利益选择与价值平衡19-20
- (二) 竞业禁止的宗旨与原则20-23
- 1. 合理竞争原则20-21
- 2. 诚实信用原则21-22
- 3. 公平正义原则22-23
- (三) 竞业禁止的实质23-24
- 三、竞业禁止制度的比较研究24-29
- (一) 对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的分析24-27
- 1. 美国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24-25
- 2. 英国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25-26
- 3. 德国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26
- 4. 法国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26
- 5. 瑞士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26-27
- (二) 对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现状的评价27-29
- 1.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立法27-29
- 2. 对竞业禁止制度的评价29
- 四、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29-48
- (一) 竞业禁止制度的保护对象和义务主体的确定29-33
- 1. 竞业禁止制度的保护对象29-31
- 2.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31-33
- (二)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33-41
- 1. 竞业禁止协议概述33-34
- 2. 订立竞业禁止协议的前提条件34-36
- 3. 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性的判断标准36-39
- 4. 劳动者应当具有的权利39-41
- (三) 违反竞业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41-46
- 1. 违反竞业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41-42
- 2.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免责事由42-43
- 3.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43-45
- 4.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第三人的连带责任45-46
- 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案件的管辖46
- (四) 完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的法律体系46-48
- 结语48-49
- 参考文献49-50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李[;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判断[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2 焦桂芳;离职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3 冉杰;竞业禁止合同的法律规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4 韩妍菁;论竞业禁止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的作用[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5 林婕;我国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
6 潘灵霞;科技人才流动中的竞业禁止问题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7年
7 王汇华;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
8 余浪;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利益保障的冲突与平衡[D];南京大学;2013年
本文关键词:竞业禁止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5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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