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立法空白亟待填补
发布时间:2021-07-16 20:15
<正>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该地方法规草案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此前,2017年3月起实施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已经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首次设置了"惩戒"
【文章来源】:人民之声. 2019,(06)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28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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