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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5 06:17
【摘要】: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案件形成的争议性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频繁出现,比如魏则西事件涉及搜索引擎服务,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假货事件涉及网络内容服务都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和关注。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说明了我国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理论体系的认识仍然没有完全统一,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当前,学界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内涵、分类、归责原则等理论研究较多,但是基于我国司法实践,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开展实证性客观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通过对裁判文书内容的数学量化和统计分析,开展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实证研究,具体评估我国法律规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规制效果,进而找出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方向,并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基于100个裁判文书,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现状及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法律规制不完善,规制效果不理想的结论;第二部分对侵权责任的问题成因进行了分析和阐述,认为主要受到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特点不足、归责原则过于统一、法定从重和免责情形不明确和部分行政因素干扰所致。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域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立法经验,得到了完善我国法律规制的启示,认为应当采用间接侵权理论,细化归责原则,完善“通知-移除”规则等立法经验对于提升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制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第四部分结合问题成因和域外立法经验,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建议,认为我国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特点采用间接侵权理论进行规制,区分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明确规定网络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的从重和豁免情形,同时最大限度的降低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制的行政影响因素。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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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数学统计理论,笔者将案件数设为因变量 y,将年份对应的序号设为自变量x,通过 Excel 对表 1 中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对每年发案数趋势进行拟合预测(图 1),得到拟合函数为:2y 55.174 x 309.7 x 349.83。2R 0.9632。其中,2R越接近于 1,拟合函数与真实情况越相近。 越接近于 0,拟合函数与真实情况差距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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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发生与被处罚之间的时间差用 SPSS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得到表 3:表 3 中发现,我国法院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案件的 100 个样本中最短时 天,最长时间为 1745 天,平均值为 444.62 天,中值为 391 天。为了避免一些的干扰作用(某些案件因不可知原因而导致审理中断等因素),研究结果采进行描述。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从发生到被处罚,一般需要经过 3间。样本数据标准差为 291.659,说明离散程度较大,即不同法院的执法效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刘宪权;;论信息网络技术滥用行为的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J];政法论坛;2015年06期

2 陆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展开——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J];法治研究;2015年06期

3 赵秉志;刘志伟;袁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及修改罪名的意见[J];法学杂志;2015年10期

4 崔国斌;;加框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J];政治与法律;2014年05期

5 蔡唱;;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的反思与重构[J];法商研究;2013年02期

6 刘文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J];中外法学;2012年02期

7 李玉斌;;论提供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J];理论界;2012年01期

8 吴汉东;;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J];中国法学;2011年02期

9 鲁春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类型化解读[J];政治与法律;2011年04期

10 梁慧星;;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J];北方法学;2011年01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徐伟;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72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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