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领域中权利人有效通知研究
【学位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41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权利人有效通知与网络电商平台删除义务的关系
(一)权利人有效通知适用的困境
(二)权利人有效通知是启动网络电商平台删除义务的前提
二、权利人有效通知的主观判断标准
(一)中国与美国关于权利人有效通知主观判断标准的立法比较
(二)权利人有效通知的主观判断标准
(三)权利人滥用通知的主观状态
三、权利人有效通知的客观判断标准
(一)权利人有效通知客观判断标准的立法及实践
(二)权利人有效通知的客观判断标准
四、权利人有效通知在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领域中的适用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领域中权利人有效通知之修正
(二)商标权网络侵权领域中权利人有效通知之适用
(三)专利权网络侵权领域中权利人有效通知之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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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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