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法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7 15:28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设立之初就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宅基地使用权的保守利用都发挥着维护农村秩序“稳定器”的作用。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如火如荼的开展,城镇化建设的升温加速、人口流向的分化加剧、城镇用地的拓展延伸、农村“空屋”多等现象都对现有宅基地提出了新要求,倒逼“三权分置”改革进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重在进一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让以使用权为载体的宅基地再利用起来,激发土地活力,亟需对使用权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进一步创新推进宅基地多种利用形式,使其更好地全面发挥使用权作用。从权利内容的角度来看,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主体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物权法》中,宅基地使用权属用益物权的一种,但其有别于一般的用益物权,只具体涉及到占有、使用、收益这三个权能;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来看,宅基地使用权的保守利用容易造成无意再利用闲置宅基地的人空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有意利用宅基地的人无依据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窘态;从市场调节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宅基地资源亟需进行优化配置,进行合理的使用权让渡转移,放活宅基...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研究方法
2.创新点
(四)论文主要结构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内涵及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内涵
2.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二)理论基础
1.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与产权的本质要求相符
2.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属性相符
二、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必要性
1.承接权利政策的导向
2.拓展保障功能的形式
3.缓解转让空间的狭隘
4.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现代化构造的可行性
1.法律政策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留存了构建空间
2.大量劳动力外迁凸显了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践诉求
3.各试点地区为适度放活使用权的探索提供了经验参照
三、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的法律困境
(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缺少法律依据
(二)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界定存在分歧
(三)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残缺
(四)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制度未健全
四、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路径探析
(一)基本原则的遵循
1.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原则
2.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
3.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原则
(三)完善落实具体制度过程之重要环节
1.增加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立法
2.妥适界定受让人范围
3.完善使用权的收益权能
4.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使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06052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研究方法
2.创新点
(四)论文主要结构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内涵及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内涵
2.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二)理论基础
1.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与产权的本质要求相符
2.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属性相符
二、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必要性
1.承接权利政策的导向
2.拓展保障功能的形式
3.缓解转让空间的狭隘
4.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现代化构造的可行性
1.法律政策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留存了构建空间
2.大量劳动力外迁凸显了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践诉求
3.各试点地区为适度放活使用权的探索提供了经验参照
三、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的法律困境
(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缺少法律依据
(二)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界定存在分歧
(三)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残缺
(四)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制度未健全
四、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路径探析
(一)基本原则的遵循
1.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原则
2.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
3.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原则
(三)完善落实具体制度过程之重要环节
1.增加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立法
2.妥适界定受让人范围
3.完善使用权的收益权能
4.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使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0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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