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之私法规制的完善研究——以《民法典》“物权编”与《土地管理法》衔接为例
发布时间:2021-10-28 20:50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和重要成效。《土地管理法》属于行政法性质,虽然规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等众多内容,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运行更需要私法规制。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土地管理法》规制不足剖析基础上,从"民法典物权编"如何与《土地管理法》衔接视角,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民法典》私法规制立法完善对策,其研究目标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0,13(0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法律规制内容成效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法律规制不足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私法规制完善对策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私法规制需有《民法典》来担当
(二)依法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定义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列规制
(四)依法规范建立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
(五)依法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原始权利生成路径
(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动采用登记生效要件主义
(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途范围应该依据客观界定
(八)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法定
(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应该依法科学规范各类方式
(十)依法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回
(十一)国务院应该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条例》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J]. 高圣平. 法学杂志. 2019(04)
本文编号:3463333
【文章来源】: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0,13(0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法律规制内容成效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法律规制不足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运行之私法规制完善对策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私法规制需有《民法典》来担当
(二)依法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定义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列规制
(四)依法规范建立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
(五)依法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原始权利生成路径
(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动采用登记生效要件主义
(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途范围应该依据客观界定
(八)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法定
(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应该依法科学规范各类方式
(十)依法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回
(十一)国务院应该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条例》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J]. 高圣平. 法学杂志. 2019(04)
本文编号:346333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463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