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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混行为规制的制度改进

发布时间:2021-11-04 05:41
  作品重混行为能产生具有独创性的新内容,这与现有规则规定的复制行为有本质差别;重混行为与汇编、改编行为及用户生成内容存在密切联系,双方在概念上有交集部分,即有部分重混行为就是汇编、改编行为,重混行为也是用户生成内容产生的重要方式,作品重混行为不能单独地被汇编行为、改编行为和用户生成内容的概念所囊括。因此,对于重混行为不能参照现有规则进行规制。自此,应当强调作品重混行为的概念:通过摘录和合成已有作品,进而产生出不同于原有作品,而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一种文艺创作行为。随着社会重混文化的蔓延,重混行为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作用越发明显,甚至成为相关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大量的重混作品在社会中传播,不乏高质量的重混作品被追捧、消费,因此重混文化作为文化创新的重要手段,不仅将在社会中持续扩散,催生更多重混作品的产生,而且还将与实体经济产业产生密切联系。重混行为创作出的重混作品丰富了我国文化市场的消费内容,能够为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总体看来,重混行为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重混行为在我国现有规则规制下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以此将不同的重混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1、改编型重混行为;2、汇编...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
    1.2 相关研究的成果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1.3.1 研究的内容
        1.3.2 研究的创新点
    1.4 本研究的预期结果
第2章 作品重混行为的界定及其价值
    2.1 作品重混行为的界定
        2.1.1 作品重混行为与相关行为的界分
        2.1.2 作品重混行为的定义
    2.2 作品重混行为对相关文化与产业发展的价值
        2.2.1 基于重混作品的产业与文化发展现状与趋势
        2.2.2 基于重混作品的文化与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第3章 作品重混行为的类型化与规制的实然规则
    3.1 重混行为的类型
        3.1.1 重混行为的类型划分标准
        3.1.2 重混行为的类型划分
    3.2 重混行为规制的实然规则
        3.2.1 改编型重混行为受改编权控制
        3.2.2 汇编型重混行为受汇编权控制
        3.2.3 适当引用型重混行为的自由实施
第4章 重混行为实然规制的问题及规则的改进
    4.1 重混行为实然规制的问题
        4.1.1 侵权责任成为重混文化与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4.1.2 自由使用将导致产业中的“赢者通吃”
    4.2 现有规则的改进
        4.2.1 设立新型法定许可
        4.2.2 设立重混作品商业利用的利益分配规则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7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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