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分担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1-12-19 11:45
当受害人的特殊体质与行为人的加害行为结合时,往往会导致损害后果的扩大,那么对于因特殊体质介入而扩大的损害后果,是否应由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则成为特殊体质侵权中责任分担的矛盾焦点。由于我国关于特殊体质侵权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了受害人存在特殊体质侵权中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的裁判标准不一且普遍说理模糊的状况。为弥补特殊体质侵权方面的法律空白,2014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身存在的特殊体质不属于其过错,特殊体质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为裁判要点的指导案例24号,并明晰在受害人存在特殊体质侵权案件中,应坚持“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体质特殊而减轻”这一裁判要旨。指导案例24号的发布基本固定了“行为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原则,为特殊体质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的判定思路作出有效指引。但必须承认的是,在该指导案例发布后,各法院并未完全遵循其裁判思路以判决同类案件,指导案例24号的发布未完全解决司法审判中各法院在处理损害赔偿责任分担问题上,裁判思路不一、说理模糊的情况。指导案例24号的“一刀切”裁判思路难以覆盖多元的实践需求。而指导案例借鉴的英美法“蛋壳...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指导案例24号的得与失
(一)指导案例24号的积极意义
(二)指导案例24号的局限性
二、特殊体质对侵权构成要件的影响
(一)特殊体质不影响加害行为及过错的认定
(二)特殊体质对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认定的影响
(三)特殊体质衍生的新型减责情形
三、构建特殊体质侵权责任分担的动态系统
(一)动态系统的内涵及作用
(二)动态系统构建规则
(三)运用动态系统分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害人特殊体质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减轻——最高人民法院第24号指导案例评析[J]. 程啸. 法学研究. 2018(01)
[2]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检讨[J]. 郑晓剑. 法学. 2017(12)
[3]侵害特殊体质者的赔偿责任承担——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谈起[J]. 徐银波. 法学. 2017(06)
[4]“蛋壳脑袋”规则之反思与解构[J]. 孙鹏. 中国法学. 2017(01)
[5]《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个人体质特殊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情形[J]. 石磊. 人民司法. 2015(12)
[6]论侵权法上因果关系与过错的竞合及其解决路径[J]. 李中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6)
[7]动态系统论导论[J]. 海尔穆特·库齐奥,张玉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3(04)
[8]论侵权法的预防功能——法经济学的分析视角[J]. 龚赛红,王青龙. 求是学刊. 2013(01)
[9]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之影响[J]. 孙鹏. 法学. 2012(12)
[10]侵权责任减责免责事由的制度创新与立法完善[J]. 宋宗宇,曾林.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4)
博士论文
[1]侵权损害赔偿论[D]. 徐银波.西南政法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D]. 申一珂.浙江大学 2019
[2]论利益平衡理念下的我国侵权法免责事由[D]. 秦扬.西南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44360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指导案例24号的得与失
(一)指导案例24号的积极意义
(二)指导案例24号的局限性
二、特殊体质对侵权构成要件的影响
(一)特殊体质不影响加害行为及过错的认定
(二)特殊体质对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认定的影响
(三)特殊体质衍生的新型减责情形
三、构建特殊体质侵权责任分担的动态系统
(一)动态系统的内涵及作用
(二)动态系统构建规则
(三)运用动态系统分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害人特殊体质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减轻——最高人民法院第24号指导案例评析[J]. 程啸. 法学研究. 2018(01)
[2]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检讨[J]. 郑晓剑. 法学. 2017(12)
[3]侵害特殊体质者的赔偿责任承担——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谈起[J]. 徐银波. 法学. 2017(06)
[4]“蛋壳脑袋”规则之反思与解构[J]. 孙鹏. 中国法学. 2017(01)
[5]《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个人体质特殊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情形[J]. 石磊. 人民司法. 2015(12)
[6]论侵权法上因果关系与过错的竞合及其解决路径[J]. 李中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6)
[7]动态系统论导论[J]. 海尔穆特·库齐奥,张玉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3(04)
[8]论侵权法的预防功能——法经济学的分析视角[J]. 龚赛红,王青龙. 求是学刊. 2013(01)
[9]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之影响[J]. 孙鹏. 法学. 2012(12)
[10]侵权责任减责免责事由的制度创新与立法完善[J]. 宋宗宇,曾林.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4)
博士论文
[1]侵权损害赔偿论[D]. 徐银波.西南政法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D]. 申一珂.浙江大学 2019
[2]论利益平衡理念下的我国侵权法免责事由[D]. 秦扬.西南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4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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