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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辨析

发布时间:2023-08-09 19:10
  为了克服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驰名商标异化现象,"按需认定"原则应运而生。对于"按需认定"的内涵和具体理解,向来都存在不同的认识,总体来说包括"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取决于当事人的需要""只有为处理案件所需之目的才得认定驰名商标""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不同的请求权基础"等三种不同的理解。现有争论的存在以及司法效益原则说明"按需认定"原则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基础,并亟需通过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以指导实践。"按需认定"原则的具体含义可界定如下:缺乏法定要件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商品相同或类似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可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充分救济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但在具体适用中也应对其进行从宽把握。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驰名商标保护异化与“按需认定”原则之缘起
二、不同视角下“按需认定”原则的内涵之争
    (一)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取决于当事人的需要
    (二)只有为处理案件所需之目的才可认定驰名商标
    (三)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不同的请求权基础
三、“按需认定”原则规范化的必要性
    (一)贯彻司法效益原则的要求
    (二)进一步统一驰名商标司法及行政认定标准的要求
四、“按需认定”原则的界定
    (一)驰名商标认定应当是因“处理案件”所需而非当事人所需
    (二)在缺乏法律规定的其它要件的情况下对于商标驰名与否不应作明确认定
    (三)在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所使用商品类似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对驰名与否进行认定,但商品的类似性应作严格判断
    (四)权利人可通过其它途径取得救济的情况下无认定商标驰名之必要,但这种救济应当是充分的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4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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