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野下的刑事错案防范研究
发布时间:2025-08-12 17:0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的面貌和结构,在证据、程序、诉讼结构和案件结构等层面都增加了生成刑事错案的系统性风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野下刑事错案有着特殊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实践中,诉讼利益驱动下的司法人员不当取证行为、犯罪嫌疑人自愿型虚假供述、辩护职能的不足是产生错案的具体原因。化解和防范刑事错案的风险,应当引入证据标准、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加强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以及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野下刑事错案的概念重释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刑事错案的实证观察
三、证据视角下的错案生成机理
(一)证据结构的异变———口供中心主义的回潮
(二)证明对象和查证方式的简化———架空了刑事证明标准
1.证明对象的缩减———实体要件和心证要件的舍弃。
2.查证方式的简化———程序要件的缺失。
(三)证明模式的缺陷———印证模式下的弊端被进一步放大
四、结构视角下错案生成之风险
(一)诉讼结构视角下的错案产生之风险
(二)案件结构视角下的错案产生之风险
五、实践中导致错案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利益驱动下司法人员的违法取证行为
1.虚假承诺。
2.指供诱供。
3.虚假合意。
(二)犯罪嫌疑人自愿型虚假供述
(三)值班律师在预防错案方面功能不足
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背景下刑事错案预防机制的构建
(一)证据标准的引入:化解有罪推定和口供中心主义下的错案风险
(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三)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加强
(四)加强对证据尤其是口供的审查判断
本文编号:4058848
【文章页数】: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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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野下刑事错案的概念重释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刑事错案的实证观察
三、证据视角下的错案生成机理
(一)证据结构的异变———口供中心主义的回潮
(二)证明对象和查证方式的简化———架空了刑事证明标准
1.证明对象的缩减———实体要件和心证要件的舍弃。
2.查证方式的简化———程序要件的缺失。
(三)证明模式的缺陷———印证模式下的弊端被进一步放大
四、结构视角下错案生成之风险
(一)诉讼结构视角下的错案产生之风险
(二)案件结构视角下的错案产生之风险
五、实践中导致错案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利益驱动下司法人员的违法取证行为
1.虚假承诺。
2.指供诱供。
3.虚假合意。
(二)犯罪嫌疑人自愿型虚假供述
(三)值班律师在预防错案方面功能不足
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背景下刑事错案预防机制的构建
(一)证据标准的引入:化解有罪推定和口供中心主义下的错案风险
(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三)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加强
(四)加强对证据尤其是口供的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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