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20-06-02 19:59
【摘要】: 现代税收国家,愈来愈重视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问题。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财产转移的中介,且二者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态势。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直接就是一个宪法问题,它关乎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关乎一个国家宪政的实现。本文以《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探析》为题,以宪政的视角探析如何架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试图以纳税人权利问题研究作为寻求中国宪政改革的突破口。 “纳税人权利保护理论依据”部分。主要采取了批判的态度,对之前财政法学界,税法学界有关税收的概念予以梳理。宪政语境下的税收是指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以严格立法程序为基本方法,以规制征税权和用税权为基本理念,以宏观上的有偿属性为基本特征的一种国家征收内容。同时又将并将公共财政学的“公共产品理论”,政治经济学的“人民主权理论”,税法学的“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学说”作为本文论述的理论依据。 “纳税人权利的立法保护”部分。在崇尚法治的现代国家,纳税人最易遭受的侵害是税法的不确定性,立法保护成为纳税人权利的首要保护方式。主要考虑了宪法在公民权利和国家架构的两方面的作用,提出了立法保护的四项方案,包括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实行税收入宪、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完善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 “纳税人权利的行政保护”部分。以课税权程序和用税权程序的建构作为切入点,着重论述了正当程序对行政权的控制、纳税人权利的实现以及公共利益的实现的重要性。就行政法上的程序而言,其基本功能在于深化民主、确保依法行政、保证纳税人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权利分立等几个方面。 “纳税人权利的司法保护”部分。纳税人可以得到立法和行政的保护,也可能遭受立法和行政的侵害。三权分立的法治原则就是以司法作为最后的盾牌为权利提供救济。司法保护通过税收诉讼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违法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对立法中违反宪法和法治原则的行为予以否定。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1;D922.22
本文编号:2693690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1;D922.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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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9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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