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宪法修改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31 15:50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核心在于"于宪有据",基础命题在于为重大改革适时提供宪法依据。然而,静态讨论改革措施是否违宪彰显了宪法的规范性却忽略了其社会适应性,同时"良性违宪论"迁就了社会适应性却搁置了规范性。这就需要提炼新型修宪理论:由事后性"确认"转变为事前性"赋予",发展内容集中在国家机构版块,发展途径应转向"赋予性"修宪和释宪。上述分别构成国家治理型修宪理论的时间理路、内容逻辑和权限要素。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8(03)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修宪亟须新视角
二、宪法修改的时间理路:重大改革于宪有据
(一)“确认性”修宪模式难以适应当前改革的合宪性需求
(二)“赋予性”的宪法修改模式:重大改革的时间起点
三、宪法修改的内容逻辑:政治系统的回归决定国家机构条款的规模性发展
(一)修宪的功能定位:政治系统的调试性回归
(二)内容板块聚焦于国家机构条款
四、宪法修改的权限要素:多元宪法发展途径的分工效能
(一)修宪发展宪法应有界限
(二)释宪机制需激活
(三)以合宪性审查方式纠正立法发展宪法模式
五、代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意义[J]. 胡锦光. 政法论丛. 2018(03)
[2]转型期国家认同困境与宪法学的回应[J]. 陈明辉. 法学研究. 2018(03)
[3]2018年修宪与中国新宪法秩序的重构[J]. 范进学. 法学论坛. 2018(03)
[4]我国国家权力配置原则的功能主义解释[J]. 张翔. 中外法学. 2018(02)
[5]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宪法修改[J]. 范进学. 学习与探索. 2018(03)
[6]感受改革要“于法有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J]. 阚珂. 中国人大. 2017(19)
[7]国家监察机构设置的宪法学思考[J]. 王旭.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8]政体变化与宪法修改:监察委员会入宪之讨论[J]. 马岭. 中国法律评论. 2017(04)
[9]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若干宪法问题[J]. 韩大元. 法学评论. 2017(03)
[10]监察体制改革的逻辑与方法[J]. 秦前红.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本文编号:3313749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8(03)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修宪亟须新视角
二、宪法修改的时间理路:重大改革于宪有据
(一)“确认性”修宪模式难以适应当前改革的合宪性需求
(二)“赋予性”的宪法修改模式:重大改革的时间起点
三、宪法修改的内容逻辑:政治系统的回归决定国家机构条款的规模性发展
(一)修宪的功能定位:政治系统的调试性回归
(二)内容板块聚焦于国家机构条款
四、宪法修改的权限要素:多元宪法发展途径的分工效能
(一)修宪发展宪法应有界限
(二)释宪机制需激活
(三)以合宪性审查方式纠正立法发展宪法模式
五、代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意义[J]. 胡锦光. 政法论丛. 2018(03)
[2]转型期国家认同困境与宪法学的回应[J]. 陈明辉. 法学研究. 2018(03)
[3]2018年修宪与中国新宪法秩序的重构[J]. 范进学. 法学论坛. 2018(03)
[4]我国国家权力配置原则的功能主义解释[J]. 张翔. 中外法学. 2018(02)
[5]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宪法修改[J]. 范进学. 学习与探索. 2018(03)
[6]感受改革要“于法有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J]. 阚珂. 中国人大. 2017(19)
[7]国家监察机构设置的宪法学思考[J]. 王旭.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8]政体变化与宪法修改:监察委员会入宪之讨论[J]. 马岭. 中国法律评论. 2017(04)
[9]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若干宪法问题[J]. 韩大元. 法学评论. 2017(03)
[10]监察体制改革的逻辑与方法[J]. 秦前红.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本文编号:331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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