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听证制度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02 00:56
行政听证制度奠基于自然正义原则与法律正当程序原则,在西方国家的出现是追求程序正义的自然结果。不少国家在行政程序法等法律规范当中构建了行政听证制度,赋予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国外行政听证制度相对完善,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行政听证制度主要表现为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较大、听证主持人中立性强、听证笔录法律效力高等等。国外完善的行政听证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不管在理念层面,还是在制度层面,都存在值得借鉴之处。我国近些年来也在不同的法律领域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如处罚听证、许可听证、价格听证。听证对于规范、约束行政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具有进步性。当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中的问题同样客观存在,主要表现为:行政听证程序的启动存在随意性;听证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听证代表的选取不透明;听证主持人的职权不确定;行政听证笔录效力不明确。这些不足直接导致了行政听证在实践当中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在观念层面“重实体、轻程序”、公权大于民权的观念依然存在,导致行政听证应有的限权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立法文本层面的不足也是导致行政听证制度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内容
1.4 方法与思路
1.5 创新点
第2章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及其不足
2.1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
2.1.1 规范层面
2.1.2 实践层面
2.2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
2.2.1 听证启动存在选择性
2.2.2 听证适用范围狭窄
2.2.3 听证代表选取不透明
2.2.4 主持人地位与权力不明
2.2.5 听证笔录效力不明确
第3章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不完善的成因
3.1 立法不具体并缺乏操作性
3.2 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
3.3 程序正义观念缺乏
第4章 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对策
4.1 听证启动应由法律明确规定
4.2 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
4.3 公平地选择听证代表
4.4 明确主持人的地位与权限
4.5 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058290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内容
1.4 方法与思路
1.5 创新点
第2章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及其不足
2.1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
2.1.1 规范层面
2.1.2 实践层面
2.2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
2.2.1 听证启动存在选择性
2.2.2 听证适用范围狭窄
2.2.3 听证代表选取不透明
2.2.4 主持人地位与权力不明
2.2.5 听证笔录效力不明确
第3章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不完善的成因
3.1 立法不具体并缺乏操作性
3.2 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
3.3 程序正义观念缺乏
第4章 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对策
4.1 听证启动应由法律明确规定
4.2 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
4.3 公平地选择听证代表
4.4 明确主持人的地位与权限
4.5 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0582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058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