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法》中的规划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6 02:3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黄河法》,规划是《黄河法》中应当确立的重要制度之一。黄河规划是基于黄河水域系统的规划;《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划属于水资源规划中的专业规划,现行黄河流域规划是黄河规划的基础性内容;黄河规划属于生态空间规划,《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水资源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基础性地位。因此,《黄河法》应当确定黄河规划的编制主体是水利部,对象是以黄河水域系统为基础的生态空间,内容包括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绿色生态空间规划和其他生态空间规划;明确黄河规划应当和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遵循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确立黄河规划的权威,健全沿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监督规划实施的制度。
【文章来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6(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黄河规划是基于黄河水域系统的规划
(一)黄河的自然要素决定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1.黄河的流动性决定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2.黄河的跨界因素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二)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对象的多样性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2.只有基于水域系统的规划才能实现不同区域和部门的协同
(三)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以基于水域系统的规划为前提
1.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2.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3.基于水域系统的黄河规划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黄河规划的法律地位
(一)现行法体系下的水资源规划是编制黄河规划的基础
1.《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划属于《水法》第14条规定的专业规划
2.现行黄河流域规划是黄河规划的基础性内容
(二)黄河规划属于以水资源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规划
1.黄河规划属于生态空间规划
2.《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水资源规划的基础性地位
三、黄河法中黄河规划制度体系的构建
(一)规划的编制
1.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
2.明确编制的内容
3.确定编制原则
第一,战略性原则。
第二,科学性原则。
第三,协调性原则。
第四,可操作性原则。
(二)规划的实施与监管
1.确立黄河规划的权威
2.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3.完善监督规划实施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融合、嬗变与实现:跨界海洋空间规划方法论[J]. 马学广,赵彩霞.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本文编号:3140572
【文章来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6(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黄河规划是基于黄河水域系统的规划
(一)黄河的自然要素决定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1.黄河的流动性决定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2.黄河的跨界因素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二)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对象的多样性要求黄河规划应当基于黄河水域系统
2.只有基于水域系统的规划才能实现不同区域和部门的协同
(三)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以基于水域系统的规划为前提
1.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2.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3.基于水域系统的黄河规划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二、黄河规划的法律地位
(一)现行法体系下的水资源规划是编制黄河规划的基础
1.《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划属于《水法》第14条规定的专业规划
2.现行黄河流域规划是黄河规划的基础性内容
(二)黄河规划属于以水资源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规划
1.黄河规划属于生态空间规划
2.《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水资源规划的基础性地位
三、黄河法中黄河规划制度体系的构建
(一)规划的编制
1.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
2.明确编制的内容
3.确定编制原则
第一,战略性原则。
第二,科学性原则。
第三,协调性原则。
第四,可操作性原则。
(二)规划的实施与监管
1.确立黄河规划的权威
2.健全用途管制制度
3.完善监督规划实施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融合、嬗变与实现:跨界海洋空间规划方法论[J]. 马学广,赵彩霞.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本文编号:314057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140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