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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电令”的法律解析

发布时间:2021-10-07 06:35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和消费大国。相对于汽车而言,电动自行车有具有环保、低耗能、噪音小、成本低等优势。鼓励、保护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是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已通过电动自行车立法,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分类、重量、时速等技术标准以及交通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立法中大都将电动自行车视为自行车,作为绿色环保的代步工具加以推广。相反,我国的电动自行车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电动自行车定义不清、技术标准陈旧、国家技术标准和立法规定冲突等。“禁电令”从表面上看是政府的“懒政”行为,从本质上来看是一个变革公权力的问题,是一个宪政问题。从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历程和各地政府制定管理规章、执法实践及效果来看,我国的电动自行车立法在立法的正当性、行业标准与法规的统一性、执法程序的正义性、违章救济的经济性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从发达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经验来看,电动自行车有严格的概念界定,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具有脚踏和人力骑行功能,并配以电力辅助的特种自行车,性质上属于特种自行车。因此,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概念。第二,完...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第2章 电动自行车产业的产生
    2.1 我国电动自行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
    2.2 电动自行车的概念
        2.2.1 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定义
        2.2.2 世界各国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界定
        2.2.3 我国 1999 年标准中关于电动自行车定义的缺陷
第3章 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现状及立法管理
    3.1 国外电动自行车的发展
    3.2 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现状
    3.3 电动自行车的立法管理现状
        3.3.1 欧美国家电动自行车立法现状
        3.3.2 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规定
        3.3.3 各地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
        3.3.4 我国部分城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比较分析
第4章 “禁电令”的主要危害
    4.1 “禁电令”违背行政法治的精神不利于宪政的实施
    4.2 “禁电令”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4.3 “禁电令”不利于城市大交通体系的构建
第5章 “禁电令”的违法性分析
    5.1 “禁电令”违反了《立法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5.2 “禁电令”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5.3 “禁电令”违背了民主立法的原则
第6章 “禁电令”背后的法律制度困境
    6.1 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方面的困境
    6.2 电动自行车标准层面的困境
第7章 “禁电令”的宪政分析
    7.1 行政立法权的扩张和控制理论
    7.2 行政立法权的权力控制
        7.2.1 立法上法律保留原则对行政立法权的控制
        7.2.2 司法上司法审查制度对行政立法权的控制
        7.2.3 权利上公众参与立法对行政立法权的控制
第8章 完善我国电动自行车立法的建议
    8.1 完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8.2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8.3 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民主立法
    8.4 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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