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立法的实践检视与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21-10-08 06:10
尽管我国制订的涉及慈善行业的法律法规已有一定数量,但真正有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远未形成。目前我国慈善立法处于某种困境,主要不足是法规可操作性差,存在人为歧视和门槛,部分规定相互冲突,减、免税规定不合理,且慈善机构不独立,行政化色彩明显,监管力度不够。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慈善法》配套法规体系,修改其不合理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2020,41(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慈善立法的实践检视
(一)慈善立法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1.法规体系不健全。
2.《慈善法》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
(二)慈善活动失范,频频引发社会质疑
(三)慈善机构公信力低,民间组织发育不良
(四)慈善事业落后,与我国经济体地位不相称
1.慈善捐赠水平低,与我国第二大经济体地位不相称。
2.慈善机构及资产数量少,为富不捐现象较为普遍。
二、我国慈善立法的主要不足
(一)法律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二)人为门槛和歧视,制约民间组织发展
(三)慈善机构不独立,行政化色彩明显
(四)部分法规不统一,相互冲突
(五)减、免税收对象等规定不合理
(六)组织管理效率低,信息不透明
(七)慈善行业监管力度不够
三、我国慈善立法的完善路径
(一)加强《慈善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
1.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法》。
2.系统修订与《慈善法》配套的法律法规。
(二)修改《慈善法》,弥补其不足
1.修改《慈善法》的不合理规定。
2.弥补《慈善法》的不足之处。
(三)摆脱行政依附,强化独立治理结构
1.慈善机构必须“去行政化”。
2.强化慈善组织独立治理结构。
(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1.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五)明确慈善事业范围,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1.慈善与公益不能等同。
2.在慈善行业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六)扩大税收优惠对象范围,简化审批程序
1.扩大税收优惠对象范围。
2.简化税收减免审批程序。
(七)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2.创新慈善组织运行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多边平台视野下网络慈善平台诚信治理的问题、原因与对策[J]. 王琪. 社会与公益. 2020(07)
[2]公益慈善何以更透明——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证书认证策略[J]. 王丽荣. 兰州学刊. 2020(04)
[3]再论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法律重塑[J]. 高志宏. 政法论丛. 2020(02)
[4]慈善组织公信力重建的路径选择[J]. 秦安兰. 征信. 2020(02)
[5]慈善概念的移植何以未完成:一个政策过程的分析[J]. 章高荣. 社会. 2020(01)
[6]慈善组织管理费用管控问题探析[J]. 刘海荣.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22)
[7]慈善法治建设:基础、成效与完善建议[J]. 杨思斌. 社会科学战线. 2019(10)
[8]慈善伦理建构的制度困境与破解路径[J]. 陈东利.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05)
[9]捐赠信息公开对捐赠行为的“筛选”与“提拔”效应——来自慈善捐赠田野实验的证据[J]. 罗俊,陈叶烽,何浩然. 经济学(季刊). 2019(04)
[10]税收对企业自利性动机下慈善捐赠的影响分析[J]. 王硕,杜兰英,余宜珂. 税务研究. 2019(07)
本文编号:3423583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2020,41(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慈善立法的实践检视
(一)慈善立法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1.法规体系不健全。
2.《慈善法》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
(二)慈善活动失范,频频引发社会质疑
(三)慈善机构公信力低,民间组织发育不良
(四)慈善事业落后,与我国经济体地位不相称
1.慈善捐赠水平低,与我国第二大经济体地位不相称。
2.慈善机构及资产数量少,为富不捐现象较为普遍。
二、我国慈善立法的主要不足
(一)法律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二)人为门槛和歧视,制约民间组织发展
(三)慈善机构不独立,行政化色彩明显
(四)部分法规不统一,相互冲突
(五)减、免税收对象等规定不合理
(六)组织管理效率低,信息不透明
(七)慈善行业监管力度不够
三、我国慈善立法的完善路径
(一)加强《慈善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
1.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法》。
2.系统修订与《慈善法》配套的法律法规。
(二)修改《慈善法》,弥补其不足
1.修改《慈善法》的不合理规定。
2.弥补《慈善法》的不足之处。
(三)摆脱行政依附,强化独立治理结构
1.慈善机构必须“去行政化”。
2.强化慈善组织独立治理结构。
(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1.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五)明确慈善事业范围,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1.慈善与公益不能等同。
2.在慈善行业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六)扩大税收优惠对象范围,简化审批程序
1.扩大税收优惠对象范围。
2.简化税收减免审批程序。
(七)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2.创新慈善组织运行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多边平台视野下网络慈善平台诚信治理的问题、原因与对策[J]. 王琪. 社会与公益. 2020(07)
[2]公益慈善何以更透明——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证书认证策略[J]. 王丽荣. 兰州学刊. 2020(04)
[3]再论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法律重塑[J]. 高志宏. 政法论丛. 2020(02)
[4]慈善组织公信力重建的路径选择[J]. 秦安兰. 征信. 2020(02)
[5]慈善概念的移植何以未完成:一个政策过程的分析[J]. 章高荣. 社会. 2020(01)
[6]慈善组织管理费用管控问题探析[J]. 刘海荣.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22)
[7]慈善法治建设:基础、成效与完善建议[J]. 杨思斌. 社会科学战线. 2019(10)
[8]慈善伦理建构的制度困境与破解路径[J]. 陈东利.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05)
[9]捐赠信息公开对捐赠行为的“筛选”与“提拔”效应——来自慈善捐赠田野实验的证据[J]. 罗俊,陈叶烽,何浩然. 经济学(季刊). 2019(04)
[10]税收对企业自利性动机下慈善捐赠的影响分析[J]. 王硕,杜兰英,余宜珂. 税务研究. 2019(07)
本文编号:342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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