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主体的法律制度重构
发布时间:2021-12-31 00:20
我国行政主体由西方国家引入,却又与外国行政主体存在实质性差异。实践证明,这些差异并非我国对行政主体理论与制度的独特创新,反而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法学的进一步发展,更难以指导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尽管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行政主体重构势在必行,然而对于具体重构进路仍莫衷一是。因此,行政主体重构的设想被提出虽然已有一段时间,但相关学术探讨远没有结束,反而只是刚刚起步。基于此,本文拟对我国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与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并对外国行政主体进行比较分析。在认真考察现实基础的前提下,提出我国行政主体法律制度重构的具体设想,以期对我国行政主体理论发展及制度建设有所助益。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主要由五章构成:第一章对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前提,即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与制度进行全面剖析,阐述了现行行政主体概念的形成过程、内在原因、主要内容和根本缺陷。第二章对法、德、日、英、美等具有典型性的西方国家的行政主体理论及制度进行逐一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出外国行政主体的四个共同特性。本文认为这些共同特性对我国行政主体法律制度的重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第三章论述了我国行政主体法律制度重构必不可少的四个基础,即行政主体重构的现实...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53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创新点摘要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我国行政主体基本理论分析
1.1 我国现行行政主体制度的相关理论
1.1.1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形成过程
1.1.2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主要内容
1.2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评价
1.2.1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正面评价
1.2.2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负面评价
1.3 我国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根本缺陷
1.3.1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概念确定性已经遭到瓦解
1.3.2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不能与行政诉讼制度有效衔接
1.3.3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不能适应我国行政体制的发展
第2章 外国行政主体比较分析
2.1 法国行政主体分析
2.1.1 法国行政主体概述
2.1.2 法国行政主体类型
2.2 德国行政主体分析
2.2.1 德国行政主体概述
2.2.2 德国行政主体类型
2.3 日本行政主体分析
2.3.1 日本行政主体概述
2.3.2 日本行政主体类型
2.4 英美两国行政主体分析
2.4.1 英国行政主体类型
2.4.2 美国行政主体类型
2.5 外国行政主体的共同特性
2.5.1 行政主体受宪法原则的塑造
2.5.2 行政主体以法人制度为基础
2.5.3 行政主体制度遵循法定原则
2.5.4 行政主体类型之多元化趋势
第3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基础
3.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现实需求
3.1.1 重新建立行政主体概念内涵外延的确定性
3.1.2 正确处理行政主体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
3.1.3 回应现实的挑战并指导行政体制改革方向
3.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宪法基础
3.2.1 分权原则下的行政主体
3.2.2 民主原则下的行政主体
3.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行政法治基础
3.3.1 行政法定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
3.3.2 行政法基础变迁对行政主体的作用
3.3.3 行政多元化对行政主体的影响
3.4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制度条件
3.4.1 行政主体重构的财政制度前提
3.4.2 行政主体重构的法人制度前提
3.4.3 行政主体重构的地方制度前提
第4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内容
4.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进路分析
4.1.1 “扩大内涵外延说”及其评述
4.1.2 “渐进方式重构说”及其评述
4.1.3 “引入西方行政主体说”及其评述
4.1.4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最优进路
4.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基本界定
4.2.1 我国行政主体的概念重述
4.2.2 我国行政主体的功能预期
4.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类型设想
4.3.1 国家
4.3.2 地方公共团体
4.3.3 公务法人
4.3.4 社会行政主体
4.3.5 其他行政主体
第5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实例分析
5.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历史背景
5.1.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的模式
5.1.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的弊端
5.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当前选择
5.2.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积极意义
5.2.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不足之处
5.3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未来展望
5.3.1 海上行政主体重构应有助于海上行政职权进一步统合
5.3.2 海上行政主体重构应与我国行政主体重构保持一致
5.4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几点启示
5.4.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进程仍有待启动
5.4.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应合理处置各种影响因素
5.4.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后的类型划分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地方债的宪政机理与法律控制[J]. 王世涛,汤喆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2]我国历次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研究[J]. 宋世明,黄小勇,刘小康.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2(05)
[3]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研究[J]. 杨小军,宋心然. 法学杂志. 2012(08)
[4]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软法之治[J]. 罗豪才,苗志江. 法学杂志. 2011(12)
[5]论海法的统合[J]. 王世涛. 时代法学. 2011(02)
[6]《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J]. 马怀德. 法学论坛. 2010(05)
[7]行政主体理论之变革[J]. 余凌云. 法学杂志. 2010(08)
[8]1982-2004年法国分权改革述评[J]. 黄凯斌. 东南学术. 2010(03)
[9]法国公法中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J]. 王建学. 东南学术. 2010(01)
[10]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解读[J]. 张弘.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6)
博士论文
[1]公共团体法研究[D]. 吴小龙.中国政法大学 2006
[2]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制度研究及启示[D]. 田爱丽.华东师范大学 2006
[3]论社会行政主体[D]. 庞兰强.苏州大学 2006
[4]日本特殊法人研究[D]. 安洋.吉林大学 2005
[5]近代乡村自治研究[D]. 王圣育.中国政法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559255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53 页
【学位级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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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摘要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我国行政主体基本理论分析
1.1 我国现行行政主体制度的相关理论
1.1.1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形成过程
1.1.2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主要内容
1.2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评价
1.2.1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正面评价
1.2.2 我国学者对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负面评价
1.3 我国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根本缺陷
1.3.1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的概念确定性已经遭到瓦解
1.3.2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不能与行政诉讼制度有效衔接
1.3.3 现行行政主体理论不能适应我国行政体制的发展
第2章 外国行政主体比较分析
2.1 法国行政主体分析
2.1.1 法国行政主体概述
2.1.2 法国行政主体类型
2.2 德国行政主体分析
2.2.1 德国行政主体概述
2.2.2 德国行政主体类型
2.3 日本行政主体分析
2.3.1 日本行政主体概述
2.3.2 日本行政主体类型
2.4 英美两国行政主体分析
2.4.1 英国行政主体类型
2.4.2 美国行政主体类型
2.5 外国行政主体的共同特性
2.5.1 行政主体受宪法原则的塑造
2.5.2 行政主体以法人制度为基础
2.5.3 行政主体制度遵循法定原则
2.5.4 行政主体类型之多元化趋势
第3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基础
3.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现实需求
3.1.1 重新建立行政主体概念内涵外延的确定性
3.1.2 正确处理行政主体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
3.1.3 回应现实的挑战并指导行政体制改革方向
3.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宪法基础
3.2.1 分权原则下的行政主体
3.2.2 民主原则下的行政主体
3.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行政法治基础
3.3.1 行政法定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
3.3.2 行政法基础变迁对行政主体的作用
3.3.3 行政多元化对行政主体的影响
3.4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制度条件
3.4.1 行政主体重构的财政制度前提
3.4.2 行政主体重构的法人制度前提
3.4.3 行政主体重构的地方制度前提
第4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内容
4.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进路分析
4.1.1 “扩大内涵外延说”及其评述
4.1.2 “渐进方式重构说”及其评述
4.1.3 “引入西方行政主体说”及其评述
4.1.4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最优进路
4.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基本界定
4.2.1 我国行政主体的概念重述
4.2.2 我国行政主体的功能预期
4.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的类型设想
4.3.1 国家
4.3.2 地方公共团体
4.3.3 公务法人
4.3.4 社会行政主体
4.3.5 其他行政主体
第5章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实例分析
5.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历史背景
5.1.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的模式
5.1.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的弊端
5.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当前选择
5.2.1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积极意义
5.2.2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不足之处
5.3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未来展望
5.3.1 海上行政主体重构应有助于海上行政职权进一步统合
5.3.2 海上行政主体重构应与我国行政主体重构保持一致
5.4 我国海上行政主体重构的几点启示
5.4.1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进程仍有待启动
5.4.2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应合理处置各种影响因素
5.4.3 我国行政主体重构后的类型划分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地方债的宪政机理与法律控制[J]. 王世涛,汤喆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2]我国历次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研究[J]. 宋世明,黄小勇,刘小康.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2(05)
[3]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研究[J]. 杨小军,宋心然. 法学杂志. 2012(08)
[4]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软法之治[J]. 罗豪才,苗志江. 法学杂志. 2011(12)
[5]论海法的统合[J]. 王世涛. 时代法学. 2011(02)
[6]《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J]. 马怀德. 法学论坛. 2010(05)
[7]行政主体理论之变革[J]. 余凌云. 法学杂志. 2010(08)
[8]1982-2004年法国分权改革述评[J]. 黄凯斌. 东南学术. 2010(03)
[9]法国公法中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J]. 王建学. 东南学术. 2010(01)
[10]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解读[J]. 张弘.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6)
博士论文
[1]公共团体法研究[D]. 吴小龙.中国政法大学 2006
[2]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制度研究及启示[D]. 田爱丽.华东师范大学 2006
[3]论社会行政主体[D]. 庞兰强.苏州大学 2006
[4]日本特殊法人研究[D]. 安洋.吉林大学 2005
[5]近代乡村自治研究[D]. 王圣育.中国政法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5592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559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