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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九)

发布时间:2022-01-08 06:01
  <正>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的;(三)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 

【文章来源】:能源与节能. 2020,(05)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立法解读
    一、土壤污染责任主体有哪些?
    二、新增了哪些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制度?
    三、《中华人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对哪些行业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编号:357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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