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的性别审视
发布时间:2023-05-17 23:37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农村土地制度的巨大链条上,妇女既享有宝贵的制度资源,也受限于政策的性别中立立场;妇女的土地权益既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框架之下得以体现,也为家户所遮蔽。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充分认识妇女土地权益对于经济发展、基层民主、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促使法律政策倡导下的资源分配做出有利于性别平等的转变,实现"从身份到契约"过程中的男女平等,是重新构建农村妇女经济角色、治理角色、文化角色的必由之路。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及现实困境
(一)家户本位以及过高的门槛:成员权的认定主体、认定方式对妇女的“制度性排斥”
(二)权的归属与利的实现:法律文本落地难,制度支撑乏力
1.法律法规政策对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
2.法律法规实际执行中的艰难处境
(三)“不清楚”:游走在村庄治理边缘的农村妇女公共事务参与不足
三、思考与展望
(一)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方面应完善政策衔接,及早立法
(二)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共有属性,维护妇女意志和主张
(三)司法救济方面,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并倡导性别配额
(四)将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约束性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保障妇女对村庄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权利
本文编号:381823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及现实困境
(一)家户本位以及过高的门槛:成员权的认定主体、认定方式对妇女的“制度性排斥”
(二)权的归属与利的实现:法律文本落地难,制度支撑乏力
1.法律法规政策对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
2.法律法规实际执行中的艰难处境
(三)“不清楚”:游走在村庄治理边缘的农村妇女公共事务参与不足
三、思考与展望
(一)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方面应完善政策衔接,及早立法
(二)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共有属性,维护妇女意志和主张
(三)司法救济方面,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并倡导性别配额
(四)将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约束性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保障妇女对村庄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权利
本文编号:38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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