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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的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25-07-06 17:25
   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快速发展背景下,网络数据所代表的经济价值被无限放大,个人网络信息作为一种新兴的价值形态开始被重点关注,由此产生的巨大利益也驱动了相关网络犯罪行为的激增,但我国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应通过扩大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明确数据主体权利种类、行使条件、方式以及保障措施,健全数据运营者、控制者法律责任制度,加快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则,从而构建和完善我国个人网络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的模式比较
二、我国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现状
三、我国现行网络信息保护立法体系的不足
    (一)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二)数据主体权利体系设置欠完善
    (三)数据控制者、处理者法律责任制度缺失
    (四)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构建我国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制度的建议
    (一)扩大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二)明确数据主体权利种类、行使条件、方式以及保障措施
    (三)健全数据运营者、控制者法律责任制度
    (四)加快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则



本文编号:405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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