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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小说撰稿者的署名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5 23:27
  清末民初的小说撰稿者多用字号、笔名对作品进行署名,这不仅给读者及研究者造成了困扰,也使得对撰者的判定常常出现错误,如误以为"太常仙蝶"是陈蝶仙的别号,误以为尤玄甫与尤墨堂是两个人等等,同时还容易引起关于作品是否涉嫌"抄袭"的争议。随着小说撰者及小说产量的增多,对清末民初小说作者的随意署名就需要特别加以留意,这不仅有助于厘清作品归属、撰者姓字等基本史实,对于处理越来越重要的署名权、版权等问题也有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明清小说研究. 2020年01期 第237-254页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旧小说的署名习惯与特点
二、清末民初小说署名舛误情况举隅
    (一)因合并署名而导致作品归属舛误者
    (二)因不同作品的不同署名而将一人误认为两人者
    (三)因同一作品前后署名不一而被定为“抄袭”者
三、清末民初“署名权”意识的兴起及其展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王韬《淞滨琐话》中的邹弢小说考辩[J]. 张振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8)



本文编号:29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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