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县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02:32
【摘要】: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2007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逐步建立。如何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新的保障机制发挥效应?带着这个问题,吉安市教育局组成调研组专程赴财政部、教育部于2006年秋季在中部地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江西省唯一试点县——吉安县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作者单位】:
【分类号】:G522.3
【作者单位】:
【分类号】:G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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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定军;蒲元平;赵劲风;;镇巴创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的实践与成效[J];西部财会;2011年08期
2 ;缩小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J];w,
本文编号:254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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