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研究--以电商平台为核心
资助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近年以来,涌现出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以阿里贷款为代表的电商金融,Lending Club为代表的P2P人人贷,Kickstarter为代表的众筹模式等。其中尤其是电商金融模式无论是在参与的广度、深度还是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都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大的,引起全社会和整个金融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研究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叙述方便,下文将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称为电商金融。
一、电商金融形成的背景分析
(一)电子商务成交量巨大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与此同时,截止2013年底,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900万,网购用户规模达3.12亿人,同比增长26.3%。巨大的电子商务成交量,及网络用户使用量对电商金融提出的新的需求,同时也蕴含着广阔的电商金融发展前景。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违约成本低,经风险变数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不良贷款形成概率大,加之国家政策不够重视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一般很难通过股权市场直接获得融资,也很难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获得融资。电商平台利用其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用户数据作为信用评级的核心资源,大大简化了审核放贷过程,解决了效率和风险问题。截止2013年底,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900万,这些企业大多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主要依靠电商金融解决融资难问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阿里金融服务的对象超过34.2万个。电商金融既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融资,也是非常具有开创性和实效性的。
(三)完善商业生态链条
电商平台推出金融产品,最终目的还是为平台供应商提供了一个从供货、销售、融资到结算的闭环生态系统,电商平台通过自己掌握的企业数据,开展融资贷款业务,特别是为小微供应商提供创新、便捷的金融服务产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打造健康产业链,最终将供应商和平台的发展有效地衔接在一起,将供应商紧紧的捆绑在自己的平台,进而为平台消费者提供有效和可持续的商品和服务。电商平台从原始的流量之争,支付环节之战,向发展成为完善的金融生态体系闭环之争。
二、电商金融模式分析
根据电商平台服务的对象划分,国内的电商金融服务主要分为消费者信贷和中小微企业信贷。中小微企业信贷根据信贷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目前我国电商平台大多提供供应链贷款和订单贷款。
(一)消费者信贷
消费者信贷,是指电商平台根据所掌握的消费者在该平台的日常消费记录,形成大数据并加以分析,形成资金提供方认可的信用额度,消费者在该电商平台进行消费时可以使用信用支付额度购物,由资金提供方进行资金垫付,消费者在规定还款期限还款。电商平台将向签约支持消费者信用支付的商户收取服务费。电商平台的这种模式类似于信用卡,如京东2014年1月推出的“京东白条”。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电商平台通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进行风险防控。打通用户在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客户评价数据、认证信息等,对贷款申请者的风险进行评估,形成交易信用。当资金需求方需要贷款时,只需凭借在电商平台上的交易信用,无需任何抵押,由电商平台提供担保即可获得贷款。目前,我国的阿里信用贷款、淘宝(天猫)信用贷款等属于这种电商金融模式。
供应链融资,是指电商平台借助平台的供应商评价系统、结算系统、票据处理系统以及银企互联等电子渠道,形成对供应商的信用评估,根据风险状况向其提供订单融资、入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委托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
在电商交易过程中,资金并不是由消费者直接到第三方卖方,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与电商平台签署的销售合同、货物单据等作为担保,电商平台向资金提供方提供信用担保,由平台自身或资金提供方向贷款者发放贷款。如京东商城的“京宝贝”使用商城自身的资金,而京东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资金则由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提供。
如订单贷款就是当第三方卖家有符合条件的“卖家已发货”的订单时,就凭借订单向资金提供方申请贷款,电商平台为资金方提供信用担保,并用已发贷订单作为质押,资金方给卖家提供订单贷款,直接打入卖家在电商平台的资金账号中。当消费者确认收货之后,由电商平台偿还贷款。订单贷款的实质就是第三方卖家把之后收到的钱进行提前支取,加速资金周转。
三、电商金融的风险
目前在我国的电商金融领域主要存在三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电商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商金融具有明显的虚拟性,电商平台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电商平台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无法形成有效的惩戒机制。由于民间金融平台无法接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系统,电商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贷款用途和偿还能力缺乏有效的资质审查,容易导致坏账率高,债务追偿困难等问题。
(二)技术风险
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对接虽然大大提升了业务的便利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较为突出的信息和资金安全问题,即使已经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正规金融网络化平台,也面临因技术不成熟带来的风险。互联网金融整个过程都是在网上完成的,因此网络环境的安全及针对网络环境不稳定的应对措施对保证客户信息和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此外,在虚拟化的网络中,针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对金融业务的开展也至关重要。
(三)法律风险
针对电商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必须尽快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治理提供法律依据,要加快推行互联网金融牌及资质认定,建立分层监管机制;其次,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加强自身技术的提升与改进,规避自身技术风险,保证信息及资金的安全;最后,要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体系建设,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范围,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提供征信支持。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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