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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准入谈判政策对抗癌新药使用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5-04-23 01:39
   目的评价国家医疗保险(医保)准入谈判政策实施对南京地区抗癌新药药物利用及医保支付费用的影响。方法基于南京地区2016—2019年药品采购数据,计算药物利用频度(DDDs)、用药金额、限定日费用、排序比、医保支付金额,对比分析纳入医保前后药物利用及医保基金支出情况。结果纳入医保后,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的抗癌新药DDDs与用药金额显著增加,纳入医保之后B/A总体上升,药物同步性转好,但部分药品出现用药金额与DDDs分离现象,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的抗癌新药占全部抗癌药物医保支付金额比例较高,但其占全部药物医保支付金额的比例较低。结论医保准入谈判覆盖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抗癌新药使用,提高了抗癌新药的可及性,同时并未对医保基金支付产生较大的影响。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
    1.2 资料来源
    1.3 研究方法与指标
        1.3.1 药物利用频度
        1.3.2 用药金额
        1.3.3 排序比
        1.3.4 限定日费用
        1.3.5 医保支付金额
2 结果
    2.1 抗癌新药DDDs及排序
    2.2 抗癌新药用药金额及排序
    2.3 抗癌新药纳入医保前后DDDc及B/A值
    2.4 国家医保准入谈判政策对医保基金支出影响
3 讨论
    3.1 抗癌新药价格明显降低,临床使用增加
    3.2 抗癌新药临床疗效显著,部分抗癌新药价格有待进一步降低
    3.3 抗癌新药临床使用规范逐渐完善,分级管理执行力度尚有待加强
    3.4 医保基金可持续性较好,可以药物利用为视角完善抗癌新药的医保准入



本文编号:4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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