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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应明确提出“机会弱势群体”概念

发布时间:2015-03-16 07:55

王新建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我们也注意到,“包容性增长”成为显性话语受到强力关注,不仅因其新鲜度,更因总书记一年来三次在国际峰会的倡导而凸显的鲜明指向,且这种指向又与当前“加快转变”这一“不变不行的现实忧患”和“以前所未有的峻切而期待着破解”的难题、与大众最广泛最关切的利益诉求,形成共鸣。包容性增长这一发展理念,是对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深化和具体化,它既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与其他发展机会,同时又强调发展机会的平等。从研究成果看,学者们大多也是把包容性增长看做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态的描述或设计。因此在全社会深层次焦虑凸显、“加快转变”的思想认识虽得统一而对转变的讨论却缺失或误读“人的因素”的今天,以关注和提升包容性增长理念所强调的“机会平等”,,亦即笔者所主张的“机会弱势群体”的发展机会为基点和切点,可望为“转变”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路径。

根据还是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中去寻找。奠立在唯物史观之上的科学发展观,其以人为本的核心告诉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基本的路向,就是要把人作为实施的主体,以人的发展为基础,在人力的作用下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人力不能像机器原料那样在经济增长中被贬损,相反却要在其中得到发展和壮大,即让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实现经济发展少不了物质资料再生产,同时更少不了人力再生产,即经济发展须臾离不开人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不论广义的狭义的生产,只有当物质资料再生产与人力再生产在数量上比例协调和质量上相互适应,经济发展才得以实现,从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成为可能。

实际上,与“机会弱势群体”相近,还有“能力弱势群体”、“权利弱势群体”等。对他们而言,其间最为无奈的,是机会上的弱势;对于改变他们现实命运最为公平和根本的,是机会上的平等。最近人民日报发表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证明: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且户籍、出身是主要推手,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因此李强教授发问:一方面是政府采取了很多帮助政策,但另一方面,社会运行的结果却很少带来农民、农民工地位的提高,这是为什么?

参考文献

2、裴小革:《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01期。

3、李强:《为什么农民工“有技术无地位”》,《人民论坛》 2011年第02

4、叶檀:《中国的转型尤其需要九死未悔的努力》,《每日经济新闻》201012月刊



本文编号:1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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