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尔生自我实现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1 11:17
本文以包尔生的《伦理学体系》为基础研究了包尔生的自我实现思想。目的论的自我实现论是包尔生伦理学体系的核心。包尔生的伦理学思想体系是基于伦理学的双重职能建构的。在包尔生看来,伦理学是实践的科学,他所谓的实践是指人的精神活动,而非物质活动。伦理学的真正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指导人的精神生活,它是限制性的,而非创造性的。伦理学的双重职能分别是决定人生目的是什么和用什么样的方式及手段实现人生目的。对应伦理学的双重职能,包尔生分别论述了他关于至善和德性论观点,这两个部分共同构成了包尔生的伦理学体系,实现至善是人生的目的,德性是实现至善的手段,而德性本身也是至善的一部分,是构成完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目的论的自我实现实际上就是指以至善为最终目的实现人的能力和精神的最完满的发展,这是包尔生伦理学体系的核心思想。包尔生认为自由意志是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包尔生认为德性论和义务论是德论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在包尔生这里,德性论和义务论是表现同一个命题的不同方式。义务论说明了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能够解决人生问题,它提出的是一个诸如命令或准绳的规则体系,德性论描绘的则是人的能力体系。包尔生吸取古希腊伦理学关于自我控制的学说和基督教伦理学关于仁慈的学说,把它们看作是意志需要具备的最重要的个人德性和社会德性。包尔生的自我实现论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德国以及欧美学术界产生过阶段性的影响。作为伦理学家,他的《伦理学体系》先后被译成英文、日文和中文等文字,并对我国知识精英王国维、蔡元培等人以及毛泽东青年时期的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但由于其理论的局限性,现在被提及的不多,研究其伦理思想有很大的空间和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B82-0
本文编号:1931774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B82-0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思路与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2章 自我实现的概念
2.1 目的论
2.2 自我实现
2.3 目的论的自我实现论
第3章 自我实现的前提
3.1 自由意志的概念
3.2 自由意志的特征
3.3 自由意志与责任
第4章 自我实现的核心
4.1 德性的本质
4.2 德性的类型
4.2.1 个人的德性
4.2.2 社会的德性
4.3 德性的价值
4.3.1 德性对幸福的影响
4.3.2 幸福对德性的影响
第5章 自我实现的途径
5.1 利己与利他
5.2 教育与实践
5.3 宗教与信仰
第6章 自我实现的现实意义
6.1 包尔生自我实现思想的理论价值及其局限
6.1.1 包尔生自我实现思想的理论价值
6.1.2 包尔生自我实现思想的局限
6.2 包尔生自我实现思想的现实意义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6条
1 李佑新;;青年毛泽东“自我实现”论的特点及其思想渊源[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
2 罗钢;王国维与泡尔生[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
3 王海明;利他主义新探[J];齐鲁学刊;2004年05期
4 王海明;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难[J];社会科学;2003年12期
5 万俊人;论道德目的论与伦理道义论[J];学术月刊;2003年01期
6 钟克钊;青年毛泽东的自我实现论[J];学海;1994年02期
本文编号:193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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