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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发布时间:2017-06-06 08:21

  本文关键词: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人类自古以来就有残疾人的存在,但是不同时代、不同国度残疾人的境遇、地位却迥然不同。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增长及国际交流的增多,人们对残疾人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旧残疾人观,将残疾视为个人的不幸,“宿命论”式地看待残疾的发生,否定他们的潜在能力和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相应地,对残疾人的救助也只是从慈善和道德层面展开,,残疾人作为临时救济的接受者常常感到尊严的丧失。新残疾人观,将社会因素考虑其中,甚至认为残疾更多的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因此社会必须为此负责任。同时,新残疾人观关于残疾的发生不再认为只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作为全人类共同的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残疾随时会发生在很多人身上。这种由旧残疾人观向新残疾人观的转变,使得学界对于少数人的关心转向对于包括自身在内的全社会成员未来风险的关心,从而带来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高涨。 社会保障资源的有限性仍然是当代社会的现实,考虑到国内外曾经或正在因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社会福利负效应的先例,本文认为,将社会有限的资源通过公正的方式分配进而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这是现实社会的需要。公正不是均等,而是对有差别的人予以差别的对待,以维持实质上的平等;反之,对于有差别的人予以相同的对待就是对公正的背离,最多仅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平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从需要的视角下对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平等问题进行研究,目的是准确评估当前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对平等的实践程度,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促进残疾人平等地位方面的应然状态,探索残疾人社会保障从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推进的关键因素,提出修正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方案以尽可能的接近实质平等。 通过对残疾人当前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的梳理,可以明确的是,当前中国残疾人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项目分为一般性社会保障与特殊性社会保障,但是具体考察这些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本身以及制度发挥的效果,却发现现行的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并没有达到弥补残疾人同健全人差距的目的,所谓的平等往往流于形式,实际上残疾人同健全人间的阶层差距依然较大。这些问题包括: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标准较低,不能体现残疾人与健全人间的实际差距;制度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制度在落实过程中遭遇各种“阻碍”,致使制度最后没能惠及制度对象;即便是制度制定了、落实了,但运行效果又不尽人意,广大残疾人群体仍然面临贫困、疾病、失业、歧视的困扰。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显然需要改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可以证明:实质平等应该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理论上,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与关系:形式平等是日常生活接触最多的平等形式,实质平等则带有理想化的成分,但也同样有价值;形式平等实现初级平等,实质平等实现高级平等;形式平等侧重程序上的平等,实质平等侧重结果上的平等;形式平等在政治领域是最合理的,实质平等在经济领域是最理想的;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都是需要重视的期待和价值,只是在不同的领域两者的擅长点不同。实践上,形式平等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不利于残疾人“去商品化”;阻碍残疾人的实有人权获得;强化了“阶层化”效果;有违社会公正的追求。相比之下,实质平等基于对结果平等的强调和差别对待方式的认知,使社会保障能在残疾人家庭之外提供充分的外部支持,进而避免残疾人过度“商品化”;促进残疾人的人权由纸面上的应有人权向实践中的实有人权转化;有助于缩小残疾人同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既然实质平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那么如何实现呢?本文认为满足差别需要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实践的检验给出了答案:作为配套工具的社会保障缺乏独立性,难以走上正轨。社会保障的独立必须有一个内在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人的需要,因为社会保障的本质就是满足人的需要,以需要为本的社会保障是人本主义的回归,是“以人为本”的真正践行。社会保障作为最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制度,必须紧紧贴合人的需要的特性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人是具有多样性的存在,人的需要也有千种万种,社会保障必须对此作出回应。反之,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会阻碍残疾人的应有权利获得,还会造成供非所需和供不及需这样的供需错位。总结起来,主要有四对供需错位问题:重当代残疾人保障,轻残疾人子女保障;重残疾人经济保障,轻残疾人医疗服务保障;重收入型贫困,轻支出型贫困;重残疾人保障的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的规范与监督。而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轻”之处常常正是残疾人最需要之处。这些问题均指向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会带来负福利效应,无法实现实质平等,正反两方面的论证最后得出结论: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否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在于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注意并回应残疾人的差别需要。 建立特殊社会保障作为对差别需要的回应,是今后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改进的方向。社会保障与需要间的关系紧密,需要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一个清晰的发展框架并促进它的发展,需要理论本身就是社会福利制度中的重要理论,同时它又提供了分析社会福利问题的最佳视角。社会保障制度只有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来制定,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为目的,才能更好的促进制度与对象人群间的互动,所以需要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要根据需要的纵向变动与横向差异形成差异性的制度,由此,特殊社会保障作为残疾人差异需要的回应具有了可能性。同时,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遗产,互帮互助精神成为每个人心中最深刻的人性,为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在当今中国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奠定了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国内四川省成都市积极探索新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进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改造,成为国内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的先例;英国“小而全、水平高”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通过一系列丰富的专项补贴为残疾人生活与发展的各方面都提供细致周到的保障和服务,为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康复创造了最大限度的方便,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丰富而全面的专项法律保障下,采取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提供方式,尤其是现代残疾人法律对残疾人权利主体地位的强调,将残疾人由被视为福利接受者、被保护者到被视为权利拥有者,突出了残疾人的主体地位。通过文化的支持、组织的支持,国内外宝贵经验的借鉴,将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由抽象层面推向实践层面,使其具有可操作化的意义。 具体来说,本文对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将其命名为“残疾人支援制度”。它是一个以残疾人为对象的,旨在满足残疾人包括生活、就业、医疗、康复、教育、服务等多方面需要以及残疾人子女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的专项保障制度。用“支援”代替“救济”,意在摆脱从前对于残疾人医疗模式下那种异类、同情、怜悯、施舍的态度,代之以平等、尊重、共荣的态度。强调残疾人是个人主体权利的拥有者,是个人幸福的把握者,避免政策中传达出的弱势和歧视口吻。残疾人支援制度需要遵循四个原则: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平等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保障水平适度性原则。残疾人支援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要以残疾人的需要为出发点,通过实地调查获取残疾人需要的真实资料,并在制度制定中采取残疾人听证制度;在中央与地方建立残疾人专项资金,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之中,并且通过具体的制度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加以确定的划分,同时建立“中央调节基金”,用于对特别贫困地区予以倾斜补贴;完善残疾人支援制度的组织队伍建设,尤其注重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制度监管力度,将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中去;在监督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欠合理之处,都需要及时的反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制度在动态之中,始终贴近残疾人的真实需要。
【关键词】:残疾人 特殊社会保障 需要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残疾人支援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669.69;D632.1
【目录】:
  • 摘要4-7
  • Abstract7-15
  • 第1章 绪论15-33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15-20
  • 1.1.1 研究背景15-19
  • 1.1.2 研究意义19-20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20-26
  • 1.2.1 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20-23
  • 1.2.2 社会保障与残疾人社会保障23-24
  • 1.2.3 需要与残疾人特殊需要24-26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26-28
  • 1.3.1 研究目标26
  • 1.3.2 研究方法26-28
  • 1.4 研究框架及基本内容28-33
  • 1.4.1 研究框架29-30
  • 1.4.2 基本内容30-33
  • 第2章 文献综述33-59
  • 2.1 平等的相关研究33-40
  • 2.1.1 罗尔斯的平等观33-35
  • 2.1.2 德沃金的平等观35-37
  • 2.1.3 金里卡的平等观37-40
  • 2.2 需要的相关研究40-47
  • 2.2.1 需要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研究40-42
  • 2.2.2 需要的类型研究42-43
  • 2.2.3 需要的社会作用43-44
  • 2.2.4 社会福利中的需要44-47
  • 2.3 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相关研究47-59
  • 2.3.1 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宏观数据分析47-48
  • 2.3.2 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历史脉络梳理48-59
  • 第3章 形式平等: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实然状态59-82
  • 3.1 基于一般需要:作为“普通人”享有的社会保障59-63
  • 3.1.1 最低保障层次的社会救助60-62
  • 3.1.2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社会保险62
  • 3.1.3 普惠式的社会福利62-63
  • 3.2 基于特殊需要:作为“特殊人”享有的社会保障63-69
  • 3.2.1 补缺性的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63-66
  • 3.2.2 指向性的康复救助、教育与就业保障66-67
  • 3.2.3 福利性的社会优待与无障碍设施67-69
  • 3.3 平等流于形式:普遍性有余而特殊性不足的社会保障69-82
  • 3.3.1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标准上的“低”69-71
  • 3.3.2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地域间的“差”71-75
  • 3.3.3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中的“弱”75-78
  • 3.3.4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效果上的“劣”78-82
  • 第4章 实质平等: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应然状态82-104
  • 4.1 两种平等对比: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价值选择82-89
  • 4.1.1 性质上的差异:现实与理想82-84
  • 4.1.2 程度上的差异:初级与高级84-85
  • 4.1.3 侧重点的差异:程序与结果85-87
  • 4.1.4 表征上的差异:政治与经济87-88
  • 4.1.5 两者相互关系:基础与发展88-89
  • 4.2 反思形式平等:残疾人社会保障亟需转变89-100
  • 4.2.1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不利于残疾人“去商品化”89-92
  • 4.2.2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阻碍残疾人的人权获得92-95
  • 4.2.3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强化了“阶层化”效果95-97
  • 4.2.4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违社会公正的价值追求97-100
  • 4.3 追求实质平等: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理想蓝图100-104
  • 4.3.1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避免残疾人“过度商品化”100-101
  • 4.3.2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促进应有人权向实有人权的转化101
  • 4.3.3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助于缩小阶层差距101-102
  • 4.3.4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102-104
  • 第5章 满足差别需要: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实质平等的关键104-131
  • 5.1 社会保障由“工具属性”到“需要本位”的回归104-114
  • 5.1.1 工具属性:作为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工具的社会保障104-110
  • 5.1.2 需要本位: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宗旨的社会保障110-113
  • 5.1.3 强调差异:需要本位下社会保障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113-114
  • 5.2 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对残疾人的负福利效应114-131
  • 5.2.1 忽视差别需要:东北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调研的个案分析115-126
  • 5.2.2 供需错位:忽视差别需要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弊端126-131
  • 第6章 特殊社会保障:满足残疾人差别需要的必然选择131-149
  • 6.1 特殊社会保障对残疾人差别需要满足的可能性分析131-133
  • 6.2 建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的可行性分析133-149
  • 6.2.1 文化传承:“仁爱”思想与古代实践134-136
  • 6.2.2 组织支持:作为准官方组织的残疾人联合会的发展136-138
  • 6.2.3 国内经验:成都“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社会保障138-141
  • 6.2.4 国际典范:欧美与东亚国家的残疾人社会保障141-149
  • 第7章 残疾人支援制度:建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新构想149-161
  • 7.1 基本原则149-152
  • 7.1.1 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150
  • 7.1.2 平等与效率相结合原则150-151
  • 7.1.3 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151-152
  • 7.1.4 保障水平适度性原则152
  • 7.2 制度构想152-157
  • 7.2.1 “支援”代替“救济”:残疾人支援制度政策话语的转变153-154
  • 7.2.2 基于一般性强调特殊性:残疾人支援制度范畴的界定154-155
  • 7.2.3 实地调查与听证:残疾人支援制度民意的听取155-157
  • 7.3 配套措施157-161
  • 7.3.1 专项资金支持:夯实残疾人支援制度的经济基础157-158
  • 7.3.2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确保残疾人支援制度的顺利运行158-159
  • 7.3.3 监督考核与反馈:促进残疾人支援制度的良性循环159-161
  • 第8章 结论161-167
  • 参考文献167-18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181-182
  • 后记182-18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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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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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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