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下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刘贻石 湖南衡阳市委党校
摘要: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如社区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等,这给我国城市建设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重视并落实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势在必行。本文将基于法律视角就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相应的探讨,以期社区管理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法律
一、我国社区的界定
目前,“社区”已经成为一个提及率相当高的词汇,如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等。如果在农村,社区一般指的是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如果在城市,社区一般指的是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居委会辖区。当前,我们主要研究的是基于城市街道管理下的社区。
二、法治视域下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的立法不足
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街道办事处实际上仍旧是社区的基本上级管理部门,但我们在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规定方面,现行法律的相关内容存在明显不足。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面积及人口也呈现出迅速扩张的趋势,在此影响下,其日常管理任务更加繁重。
2.居民委员会法定职能与实际职能的错位
首先,居民委员会性质存在名实不符的问题。其次,居委会直接承担了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的大量工作。《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了居委会所应承担的六大工作,然而没有对其和街道办事处的各自职权予以明确划分,如此一来,导致居委会面临大量的行政性或者指派性工作。再次,相关法律内容过于陈旧。以居委会的设立为例,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由谁负责实施,均没有具体且明确的规定,再加上地方性法规的缺失和不到位,新建居民小区委员会迟迟难以设立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基于法律视角谈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法律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为保证城市社区管理能够正常开展,建立健全该领域的法律保障体系便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涉及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和运作,面临相当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予以约束和调整。其次,社区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一定的管理职能,更多的还应承担着大量的服务职能,所以,有必要借助法律来明确其地位,赋予社区管理权威性及合法性。再次,城市社区管理涉及面较广,一方面要考虑现实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2、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原则
城市社区新型管理体制构建的原则可归结为以下几点:1)城市社区管理应一步一步地朝着自治型转化;2)重视并落实法治建设,让城市社区建设有据可循,有法可依;3)着力支持与发展社区非营利性组织,使其在政府和百姓之间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
3、厘清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职能划分
应从行政管理为主的模式有步骤地过渡到以社区自治管理为主的模式,让居委会依法享有一定的社区管理权,从而更好地协助街道办事处完成相应的行政任务。因此,有必要借助改革手段,厘清二者的职能划分,让街道办事处从千头万绪的社会事务中解放出来,将某些社会事务的处理权移交给以居委会为代表的一些群众组织,而本身仅需行使相应的监督及管理职责即可。
就街道层面治理体制的改革,笔者认为,
现阶段,应突出服务职能,而非经济职能。街道办事处,如果热衷于招商引资,那么其精力势必被大幅分散而无法有效行使本质的管理职能。突出服务职能,能够让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抽调出更多的精力及时间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其次,应坚持政社分开。街道办事处承担了过多的原本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所负责的事宜,如自愿者活动等,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弱化该机构的行政色彩,使其慢慢转变成一个具有综合协调功能和作用的社会中介组织。最后,应依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这一科学原则[3],,正确处理好垂直单位等和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
面对社区层面管理体制改革,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对居委会权能进行重新划分。首先,应对居委会范围进行重新划分。其次,对行政事务以及社会事务进行重新划分。再次,对社区自治组织进行重建,主要包括一个大会,两个常设机构;2)设立社区工作站。遵循“一居一站”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不仅负责社区日常管理,同时还应主动接受社会居委会的合法监督;3)完善与发展物业部门和业主组织;4)建立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运行机制。
4、社区法的构建
应尽快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法。借助一部较为全面的社区管理法,明确相关机构的地位及职能,并予以适时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从而有效化解彼此间的制约和冲突,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应对《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予以适当修改。一方面要对其性质、权力以及义务等予以明确规定,一方面应在法律中明确赋予省级人大常委会相应的权力,如拥有结合所辖地区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权力,另一方面应结合现实需要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执法体制。再次,应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予以适当修改。不仅要扩展其调整对象,而且要积极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赋予并明确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同时还应该为社区发展制定明确而长远的目标。最后,应尽快建立健全一部单行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法》,借助法律武器规范社区的物资、建设以及管理等诸多运作机制,从而实现对我国城市社区工作机构构成的优化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已经无法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必要,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城市建设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范耀登.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样本研究[J]. 广东社会科学,2011(3)
[2]陈圣龙. 探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基于铜陵市铜官山区“区直管社区”的实践分析[J].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5)
[3]邱玉婷. 新时期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现状、思路与方向[J]. 学术论坛,2012(9)
[4]王永香,李景平.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未来走向——以安徽“铜陵模式”为例[J]. 华东经济管理,2013(3)
本文编号:1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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