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县级公吏职务犯罪考察
发布时间:2017-05-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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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宋代县衙中虽有县令或知县、主簿、县丞、县尉等官员,但更多的却是从事日常工作的公吏。所谓公吏是公人和吏人的合称。宋神宗熙宁之前,县级公吏的来源是差、募兼行,熙宁后,基本上是募役。宋神宗时期开始实施“仓法”,南宋时,这一做法基本上得到继承,并将其推广到县级公吏。但这一法令并未得到有效的贯彻,当时的县级公吏大多还是没有稳定的俸禄的。宋代县级公吏开始出现了专职化的倾向,在文书档案管理方面,县衙里有专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制作和保管工作的文书吏。宋朝廷虽然对文书档案的集中十分重视,比前代控制的更为严格,但在县衙,却出现了大量的公吏利用文书档案进行犯罪的案例。这些犯罪主要表现在赋税文书档案的犯罪以及刑狱文书档案的犯罪等方面。这些职务犯罪不仅增加了百姓的负担,而且也影响了宋朝廷的公信力。为此,宋朝廷采取了诸如强化县级官府对文书档案的保管以及加大惩治力度等措施。在县级司法刑狱方面,就是公吏的职权越来越大,在县级司法审判的各个阶段,都有他们的身影。公吏参与司法审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宋代县级官员不足的弊端,却也是造成县级司法刑狱黑暗的一个主要因素之一。伴随着宋代公吏的专职化倾向,宋代基层社会也出现了吏与官、吏与民的复杂的关系。虽然县级公吏的职务犯罪愈演愈烈,但宋王朝在基层却没有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制约机制,宋王朝虽也制订了细密的法规,以遏制胥吏的“职务犯罪”,但其具体操作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没有能从根本上改变县级公吏违法的现象。
【关键词】:宋代 公吏 县衙 职务犯罪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K244
【目录】:
- 绪论7-10
- 第一章 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分析10-17
- 一、史学作品中的县级公吏制度10-14
- 二、文学作品中的县级公吏制度14-17
- 第二章 宋代县级公吏与文书档案管理17-27
- 一、公吏管理文书档案的职能分析18-19
- 二、公吏利用文书档案犯罪分析19-26
- 三、小结26-27
- 第三章 宋代县级公吏司法职能分析27-40
- 一、起诉中的职能分析27-31
- 二、审判中的职能分析31-35
- 三、执行中的职能分析35-37
- 四、小结37-40
- 第四章 宋代县级公吏的社会关系分析40-54
- 一、公吏与官员之间的关系40-47
- 二、公吏与司法参与者之间的关系47-54
- 第五章 宋代县级公吏职务犯罪造成的社会问题分析54-57
- 第六章 宋代对公吏犯罪的处罚57-66
- 结语66-68
- 参考文献68-71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井玉贵;;胥吏文化对《水浒传》的多层次渗透[J];中国文化研究;2012年02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郑迎光;宋代地方社会治安问题初探[D];河北大学;2007年
2 韩瑞军;宋代官员经济犯罪及防治研究[D];河北大学;2008年
3 余小满;宋代职务犯罪研究[D];河南大学;2010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王胜;宋代州县官职务犯罪研究[D];河南大学;2007年
2 刘晓凡;《刘知远诸宫调》词汇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9年
3 甘美芳;宋朝的“吏强官弱”[D];云南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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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5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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