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地方司法僚佐初探
发布时间:2017-10-30 15:20
本文关键词:唐代地方司法僚佐初探
【摘要】:唐代地方司法僚佐作为各级军政衙署中长官的属官,负责辅佐诸长官行使司法职权。但长期以来,这一官僚群体并不引人关注,学界也缺乏对这一群体专研性的论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唐代地方司法官员在整个唐代司法官员中占有较大比重,其历史地位决定对其进行探讨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鉴于这类司法官员的重要性以及研究价值,笔者拟以这类司法官僚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历史沿革、设置情况、职掌、任职途径、品秩、俸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试图勾勒出这一官僚群体的整体面貌,以希望能对唐代地方司法官制研究上的填漏补缺尽一点力量。 大致来说,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唐代地方司法僚佐: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本文所探讨之论题的研究现状文章的选题意义、本文进行探讨所涉及的范畴。 第二部分,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范畴及相关职官分辨。一方面,介绍本文将要论述的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范畴,即其主要由那些官员所组成,以及哪些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对与法曹(司法)参军联系较为密切、较容易混淆的相关职官进行分辨,以理清法曹(司法)参军的基本轮廓和界限。 第三部分,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历史沿革。这一部分,通过对汉代以来设置于州郡之下的司法属官在历代的演变,来论述其在历代的沿革情况,并从中分析沿革所体现的官职变动的历史规律。 第四部分,为唐代各类衙署中司法僚佐的设置。这一部分同样分为称谓和名额两个部分。前一部分考释诸司法僚佐在称谓上出现混用的原因;后一部分又区分为设置特点、增减情况及其原因、史料记载互为出入及其原因三个问题进行阐释,以期能够全面展示其在唐代各级各类衙署中的设置情况。 第五部分,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职掌。包括三小节。第一节是对诸史籍在职掌上相异现象的发现及其原因的分析;第二节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在司法事务方面的具体职掌;第三节则揭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用作其他职使的现象,,并分析其原因。 第六部分,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管理制度,包括其任职途径之分析、品秩及俸禄,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法曹(司法)参军参与国家立法这一现象的思考。 第七部分,为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地位。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是从法曹等司法僚佐与其余诸曹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则是对其在唐人中的一般印象进行分析。 最后为本文的结语。主要是笔者通过以上诸方面的探析而对唐代地方司法僚佐这一官僚群体所作的概括性的总结。
【关键词】:唐代 地方 司法僚佐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9;K242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2
- 导言12-14
- 一、 研究现状12-13
- 二、 选题意义及研究内容13-14
- 第一章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范畴与相关职官分辨14-20
- 第一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范畴14-15
- 第二节 判司、录事参军、参军事、行参军之分辨15-20
- 一、 录事参军事15-17
- 二、 判司以及诸曹17
- 三、 参军事17-19
- 四、 行参军19-20
- 第二章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历史沿革20-25
- 第一节 法曹(司法)参军、司法佐的历史沿革20-25
- 一、 两汉20-22
- 二、 魏晋南北朝22-24
- 三、 隋朝24-25
- 第二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沿革之规律25
- 第三章 唐代各类衙署中司法僚佐的设置25-36
- 第一节 诸司法僚佐的称谓27-30
- 第二节 诸司法僚佐的名额30-36
- 一、 诸司法僚佐员额设置的特点30-31
- 二、 唐代司法僚佐员额的增减31-35
- 三、 新旧《唐书》、《唐六典》名额之出入及其原因35-36
- 第四章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职掌及特殊职使36-45
- 第一节 诸史籍于记载职掌上之相异现象及其思考36-38
- 第二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执掌38-42
- 一、 “掌律、令、格、式”38-39
- 二、 鞠狱量刑、剖断狱事39-40
- 三、 督捕盗贼40-41
- 四、 纠察不法,按杀权贵41
- 五、 宣读皇帝判决之敕令41-42
- 第三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作其他职使42-44
- 一、 论用乐律42-43
- 二、 刊定音韵43
- 三、 为史书作注解43
- 四、 修检书籍43-44
- 第四节 动态的法曹——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法曹办公形态44-45
- 第五章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管理制度45-55
- 第一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任职途径45-48
- 一、 荐授45-46
- 二、 以文艺登科46-47
- 三、 召授47
- 四、 对策47
- 五、 累转47-48
- 六、 调选48
- 第二节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品秩及俸禄48-55
- 一、 品秩48-49
- 二、 俸禄49-52
- 三、 法曹参与国家立法: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52-55
- 第六章 唐代地方司法僚佐的地位55-59
- 第一节 司法僚佐与其他僚佐之关系55-56
- 第二节 司法僚佐之唐人印象56-59
- 结论59-61
- 参考文献61-63
- 后记63-64
- 附录64-7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翁俊雄;唐代的州县等级制度[J];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1期
本文编号:111817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tslw/11181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