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皇储选立与东宫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5 17:42
【摘要】:自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开始,确立汗位继承人成为蒙古统治者至关重要的问题。大蒙古国时期,蒙古人按照旧制,即“兄终弟及,叔侄相传”为依据,确立汗位继承人。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在原有的制度上,实行了中原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忽必烈以汉法确立皇储之后,为其设置东宫机构。此后的每一位皇太子皆有隶属于自己的东宫机构。根据皇帝的变化,每位皇储的东宫机构皆不同。从而导致了元朝东宫机构名目繁多。元朝皇帝为皇太子设置的东宫机构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及特点。元朝东宫机构主要作用是承担皇太子教育。此外,还是在朝皇帝巩固权力的机构。同时也是皇太子扩大自己势力及参政的重要途径。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讨论大蒙古国时期及元朝的皇位继承人问题。第二章是概述元朝东宫机构的置废情况,弥补前人研究的疏漏之处。第三章从皇太子教育问题以及真金、爱育黎拔力八达及爱猷识理达腊三位皇太子的东宫政治作用进行探讨,总结元朝东宫机构的作用及特点。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691.2;K247
【图文】:
元朝《肃州路官员名录》文书背面图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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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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