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共契与公民宗教问题——兼论儒教可否建构为中国的公民宗教
发布时间:2017-10-31 17:48
本文关键词: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共契与公民宗教问题——兼论儒教可否建构为中国的公民宗教
更多相关文章: 意义共契 公民宗教 教士功能 先知功能 儒教
【摘要】:公民宗教问题是一个亘古常新的问题,其重要性在现代社会中尤其突出。在推行政教分离这一原则的现代社会中,公民宗教乃是公共生活这一领域中的意义共契之来源。但是,公民宗教并不像一些学者宣称的那样只有先知功能,事实是,公民宗教既有先知功能,也有教士功能。中国思想界试图将儒教建构为当代中国的公民宗教以提供民族凝聚之精神资源的方案,可能会因为其遭到的诸多质疑而难以落实,或者说很难行得通。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宗教学系;
【关键词】: 意义共契 公民宗教 教士功能 先知功能 儒教
【分类号】:B920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缘起很多对现代性的诊断都不得不面对以下问题:通过什么样的共同信仰或意义共契将一个个高扬主体性与个性的孤立的单子式的个体纳入或凝聚到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全的社会或共同体之中?①在一些现代西方社会里,尤其是在像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的国家里,宗教的自由传播与发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赵林;卢梭宗教思想初探[J];法国研究;1997年01期
2 孙向晨;;公民宗教:现代政治的秘密保障[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3 汲U,
本文编号:11231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jlw/1123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