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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武警部队依法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04 08:45

  论文摘要 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如何依法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成为武警部队执法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明示法理依据、争取舆论主导权及健全引导机制三个方面,探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确保执法公信力,有效应对网络舆情。

  论文关键词 公信力 网络舆情 依法引导

  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执法环境的日益开放透明,执法行为与社会联系的紧密度日益增强,给头顶国徽,代表国家执法的武警官兵带来了巨大挑战。在面临“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直播间”的网络舆论监督强势之下,我们执法的一言一行都晒在公众和媒体视线下,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炒作。我们面对的是网络舆情,舆论场纷繁复杂,网络世界真假共存,当真相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跑遍半个世界。比如“3.14”事件,西方的一些主要媒体及互联网站大量披露了一些不客观的负面消息,甚至歪曲事实,给我们处置行动带来了不利影响。树欲静而风不止,这要求我们必须更进一步,在经得起质疑的基础上更要敢于直面质疑,树立并确保执法公信力。
  公信力是社会公众普遍地对执法运作具有的信服力和认同感,并遵从执法权运作的一种状态和秩序。西方政治学里有一个著名定律,即塔西佗陷阱。其核心是讲当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同样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可见公信力的重要性,这是公众日常积累的感受和评价。而确保执法公信力正是应对网络舆情的最有效方式。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样要用法,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确保执法公信力,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武警法宣传力度,明示法理依据

  网络舆情的焦点往往围绕道义和法理展开。强调师出有名,追求“道胜”和“义战”,往往是部队舆论传播最优先表达的内容,即便到了信息时代,这一规律也没有改变。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武警部队在遂行任务中也更加注重占据道义和法理制高点。军事行动师出有名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告知用兵要干什么,这是国际社会确定态度和立场的最直接依据。在界定军事行动目标、阐明用兵合理性、选择行动方式上,国际社会最通行的做法是依法说理。只要行止有据,用兵强度再大,也较少引发舆论过激发应。因此我们必须把法理争夺作为重中之重,在舆论宣传中把情、理、法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特别是在当今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网络舆情已日益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阵地,同时也已成为突发事件舆论演变的主导力量。武警部队遂行任务往往备受国际国内公众关注聚焦,网络舆情中也不乏错误认识和质疑之声,所以要通过宣传来明示法律赋予武警部队的职责、执法权利和义务。坚持把宣传普及武警法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把握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赢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一)结合出台法规及时宣传
  国发42号文件和新的《执勤规定》、《战备工作规定》下发后,应主动与地方政府和目标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向地方领导送阅文件,认真解释任务范围、力量合成、责任区分和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大力做好“体系性领导、政策性支持、友情性关心”的文章,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和目标单位对贯彻武警法的大力支持。
  (二)把握有利时机主动宣传
  利用重大任务、重要活动、重要会议、走访慰问等时机,积极主动宣传普及武警法;结合当地“军事日”、当地政法委“宣传日”等活动,以展板、图片、广播、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武警法宣讲。
  (三)围绕担负任务广泛宣传
  定期向当地政府呈送情况报告,在政法委简报等刊物宣传报道武警法,全面展示建设成果和遂行任务情况;督导部队在遂行任务中充分发挥“宣传队”作用,采取悬挂标语、发放传单、制作展板、广播宣讲等形式,宣扬武警执法行动的合法性,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拓宽引导渠道,争取舆论主导权

  如果说加大武警法宣传力度解决的是依据问题,而拓宽舆论引导渠道则解决的是途径的问题。民意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汇聚成网络舆情的强大影响力,但若无正规正常的渠道,群众的眼睛也无法雪亮起来。在应对网络舆情时,要最大限度地拓展领域渠道,把“部队说”与“地方说”、“自己说”和“别人说”、“单方说”和“互动说”结合起来,在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格局中争取舆论主导权。正是网络舆情的推波助澜倒逼体制内创新方式,拓宽引导渠道,提高成效。
  (一)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
  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比如江苏总队曾从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聘请了150名义务法律监督员,加强对武警官兵履职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较好地维护了武警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法律监督员制度的确立是普通人民与公权力的制度结合,执法前请他们从群众来,执法后再回到群众中去,成为真正公正的源头之水。
  (二)培育媒体“话语领袖”
  在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中掌握舆论的主动权,“话语领袖”的作用很关键。虽然全军目前有上千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但由于他们不是全职网民,投入精力有限,很难在网络世界拿到足够的话语权。如果我们自己培养不出个性鲜明的“话语领袖”,现有的网络评论员力量在浩瀚的网络舆情中就显得无足轻重。我们必须主动让有潜力的官兵走进媒体,大力培育自己的媒体明星,团结更多网上“话语领袖”为我们服务,不断掌控网上军事新闻话语权。
  (三)推行警务公开制度
  依据“首因效应”原理,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给人们的印象最深,而错过第一时间,要改变受众印象,必须投放成倍的信息。我们要进一步提速权威信息的发布,将真实信息跑在小道消息前面,树立起公信力和权威。警务公开就是指在确保遂行任务不受干扰前提下,保守军事秘密前提下,主动公布情况,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健全引导机制,依法有效应对

  健全机制是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应对能力的根本保证,以前常规的做法是堵、遮、捂,但这最多只能做到“强行了事”,而不能做到“真正事了”,“了事”应向“善治”迈进。古有大禹治水重疏不宜堵的例子。古人云: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网络舆情更不能听之任之,必须纠正错误观念,增强引导意识,完善法规制度,依法加强引导予以应对。
  (一)纠正思想观念误区
  在部队的执法实践中,面对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却存在着不正确的执法观念,有的官兵对舆论“畏而不敬”,总以为舆论关注就是捅娄子、惹麻烦,从而规避、抵制正当的批评;或是“敬而不畏”,,装聋作哑,你说你的,我做我的,认为最终由内部监督部门来查处,而自己人查自己人往往都是抹不开面子,摆摆样子罢了,仍然我行我素;更有甚者对舆论是“不畏也不敬”,认为监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一味去“堵”,有点不好的地方就想捂住,反倒会越捂越黑。
  武警部队作为一支执法护法部队,应牢固树立“执法必须守法”观念,把自觉接受网络舆论监督和提高自身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信力结合起来。敬畏监督,要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公共舆论应怀敬畏之心,常念紧箍咒心中存敬畏。同时认识到法律底线不能触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自觉把舆论当镜子,善于从舆论事态中见微知著,从舆论中预见问题,通过舆情审时度势。
  在这方面,我们还有许多观念上的误区有待克服。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军队参与处突和使用武力有充分的国内法基础,完全可以义正辞严地公开出兵动机,以公开身份到达任务区。比如:国家出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媒体的新闻报道文责可以自负,我们完全可能让指挥员直接面对媒体,在授权范围内主动释放信息,引领和控制舆情。必须在全社会营造这样的舆论共识:在事关反分裂和反恐维稳问题上依法用兵,不必向任何人请求道义许可。只有达成这样的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出这样的氛围,才能让舆论以平常心对待军力调动和用兵方式。
  (二)完善涉军网络舆情引导的法律法规
  舆论引导工作是相关部门、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影响社会公众对涉军信息的关注与评价,使军事舆论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其本质上涉及的是一种社会管理关系,而军事舆论引导法律法规则是以这种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基本依据。
  纵观我国互联网舆论引导方面的法律规制内容,由于立法内容不够完善,存在较为严重的滞后性,使得网络舆论引导的法律规制手段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涉及我国网络舆论内容管制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出台,几乎都是在网络舆论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之后,国家为了应付严重的具体问题而进行的立法,因此,不能对我国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进行更好的指引和导向。特别是当前我国对互联网涉军信息传播的管控仍然主要通过对报刊、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中涉军内容的管控来“间接”实现。因此,军队应积极主动参与到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度与完善中,通过法治方式来规范网络涉军舆论,参与到并影响到网络发展的进程。应深入研究制定如《互联网涉军信息发布规定》、《互联网涉军信息服务自律公约》等法规,对蓄意发布虚假涉军消息,传播涉军谣言的网站、机构个人,明确公布处置办法。总之,在现有网络舆论规制的基础上,完善法律法规是推进网络军事舆论引导长远发展、良性运行的重要举措。
  (三)依法引导涉军网络舆情
  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众秩序,同样需要用法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罪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适用条件。武警党委《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时妥善处理涉军敏感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依法高效的管理,积极的引导。也就是要求我们面对网络舆情要迅速查明情况,排查事件真伪,妥善做出处理,防止不良炒作,及时有效消除影响。比如2013年8月广东总队遂行汕头市潮南区抗洪抢险救灾任务以来,网上陆续出现了“武警救人收钱”、“武警倒卖救灾物资”等谣言,传播速度非常快,干扰了部队正常的救灾任务,严重影响了部队形象。总队党委针对网上出现的涉警网络谣言,坚持“敢于面对、敢于发声、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后续跟进、建立预案”的应对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警地协作,依法有效打击,及时启动了互联网涉警舆情应急机制,在将情况及时上报省抗洪救灾指挥部和公安厅领导后,按照网上涉警违法信息处置方法程序,保卫部门派人到公安厅网监总队进行现场处理,要求汕头支队将情况通报市公安局,派人到公安局指挥中心全程对接,在删除负面信息的同时,同时查明5人的真实身份及其目的是发泄不满和搏取关注。其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责令5名原帖发起人删除原帖和澄清道歉,对其中2人依法处以10天行政拘留,并将处置情况在互联网、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和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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