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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民间组织文书的书写程式及其法律内涵——以民国时期徽州钱会会券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08 19:31
   《中国徽州文书·民国编》(第二辑)中,收录了民国时期徽州地区的21份钱会会券,从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记录了35年间徽州钱会组织的发展变化情况。会券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相对统一的结构和格式化的表达程式,是一定时期一定区域社会经济关系的私法规范。从会券记载的内容来看,会券是钱会组织的章程,体现集体意志,维护成员共同利益并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会券也是成员之间的契约,蕴含着信用与平等的价值理念;会券还是权利的凭证,证明会员专属资格,确立债权关系,表征财产利益并具有物权凭证功能。钱会会券以稳定且可预知的方式发挥作用,并作为私人领域经济活动的理性规范,与国家法律一起调整社会关系,共同维系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秩序。

【文章页数】:8 页


本文编号:403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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