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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暴力权视角下的正当防卫论

发布时间:2025-05-11 03:27
   我国的正当防卫论有必要从权利的视角出发,对其进行重新审视。其原因在于审判实践长期持法益衡量论,使得在正当防卫中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始终成为优先保护的利益,但这会侵害防卫人的自我决定权,使正当防卫变为被动的事后防御性措施。正当防卫的本质除法益保护之外,它还是一种权利。因为,正当防卫的制度利益就是优先保护防卫群体的防卫权。但是,这种防卫权不同于其他权利,它是一种合法暴力权:反击侵害人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防卫紧迫性时行使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正当防卫本质论上向合法暴力视角的转向,必然要求明确合法暴力权的使用条件。即,防卫人使用合法暴力权必须具备防卫意图和实施行为的必要性。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与视角
二、合法暴力权视角下正当防卫本质的重构
    (一)问题聚焦
    (二)法益衡量视角之反思
        1. 依据法益衡量说,国家法益和公共法益成为优先保全的法益
        2. 法益衡量说侵害防卫人的自我决定权,使正当防卫变为被动的事后防御性措施
    (三)合法暴力权视角之提倡
        1. 优先保护防卫人群体的防卫权是正当防卫的制度利益
        2. 防卫权就是一种合法暴力权
            (1)反击侵害人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
            (2)防卫紧迫时行使的防卫权应是合法暴力权。
三、合法暴力权视角下正当防卫论的展开
    (一)反击行为与合法暴力权的使用条件
    (二)防卫意思与合法暴力权的使用条件
四、小结



本文编号:404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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