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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标准替代法律的可能及限度

发布时间:2025-06-27 06:31
   标准化存在着一个"自给自足"的体系,具有法的功能。当标准化的对象与法律所规范的对象发生重叠时,或者标准化本身包含着实现法的目标时,通过标准化体系的运行,可以收到与法律治理相同的效果。标准之所以能够替代法律,主要原因在于标准化所具有的效率和权威性。然而,标准替代法律是不完全的,只有在法治的条件下,标准才具有这种作用。标准替代法律对于法治的意义在于,应当将标准纳入法治的视野,充分发挥标准化的作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自给自足”的标准化体系
三、标准化的“法律功能”
四、标准化的效率与权威性
五、“标准替代法律”的不完全性
六、结语



本文编号:40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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