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胚胎保护法》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立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5-06-10 04:07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预示着我国将会通过建立国家级科技伦理委员会来规范和引导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回顾、研究德国政府对高新技术研究规范和引导的作为,可以看到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于一个研究领域发展的影响。德国在1990年颁布第一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胚胎保护法》,以及之后德国政府如何逐步修订该法,将"这部最严苛"的《胚胎保护法》修改成为能够适应时代的、规范和引导生命科学研究发展需要的法律。向我们展示出(科学)研究领域立法的重要性和规范力度对一个国家一个领域发展的影响力。藉此,期望我国在建设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时,能够对(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以及其他高新技术研究领域进行立法,规范、引导、管理和监管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研究模式,确保在研究中不出现偏差和意外,同时,法律规定避免"过于严苛"、或"过于笼统"。
【文章页数】:4 页
本文编号:405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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