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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05-20 05:32
  高校后勤的社会化改革对我国而言是一项新生事物,从1985年国家的相关部门和众多教育工作者对这一举措的思想酝酿到1999年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正式启动至今也不过有近30年的时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计划经济发展到了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时期,高校后勤完全由学校自己承办即“高校办后勤或小社会”,促进了当时高校的稳定发展,也满足了在校师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学校的科研教学活动的需求,这时的高校后勤服务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福利性。随我国社会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快速发展,福利公益型的高校后勤服务日益暴露出其缺点:不能适应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满足在校师生员工的多样性需求等,学校后勤为了不走向灭亡进而能平稳发展最终选择了社会化改革。国家对高校后勤改革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却没有将这些政策和措施成文,起到法律的强制性的保障作用,只是简单的以文件或政策的形式公之于众,这不足以引起全社会和相关人士的大力支持,对后勤的社会化改革没有起到根本性的推动作用。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试从法律方面进行研究的。 文章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分四大部分进行研究。第一,文章...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的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宏观研究
        1.3.2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法律关系研究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概念界定
    1.6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第2章 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历史沿革
    2.1 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历程
        2.1.1 酝酿阶段(1985年至1999年)
        2.1.2 快速发展阶段(1999年至2002年)
        2.1.3 持续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
    2.2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所取得的成绩
        2.2.1 后勤自主能力得到提高
        2.2.2 职工综合素质提高
        2.2.3 管理模式的转变初见成效
        2.2.4 利益分配机制的改革促进了后勤实体的整体进步
        2.2.5 服务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立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3章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3.1 高校后勤法律地位不确定
    3.2 高校后勤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不明晰
    3.3 高校后勤与高校间的法律关系不确定
        3.3.1 高校后勤资产归属不清
        3.3.2 高校对后勤监督权限范围不明确甚至缺失
    3.4 高校后勤与后勤职工间的法律关系不确定
    3.5 后勤服务实体法律属性不确定
    3.6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3.7 相关法律法规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解释不清
第4章 依法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4.1 明晰高校后勤的法律地位
    4.2 明晰高校后勤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
    4.3 确立高校后勤与学校间的法律关系
        4.3.1 明确后勤资产的归属问题
        4.3.2 通过立法加强高校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监管
    4.4 明确高校后勤与后勤职工间的法律关系
    4.5 明晰后勤服务的法律属性
    4.6 健全政府主导作用的法律法规
    4.7 通过立法统一高校后勤服务模式
        4.7.1 外国高校后勤管理模式简介
        4.7.2 以立法的形式统一高校后勤实体的服务模式
    4.8 加强法制建设规避法律风险
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本文编号:404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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