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立法“护航”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5-07-19 01:44
<正>2020年7月24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法规由南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其最大亮点是重新对餐饮油烟排放作出约束性规定,重新调整易腐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主体责任,强化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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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05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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