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参与的汽车再制造件供应链激励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5-05-07 03:54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也越来越深刻。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相平衡,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与措施,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上,2019年在原有相关法律基础上又提出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指出国家允许汽车再制造件在市场上流通,鼓励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活动,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汽车再制造件。但与愿景相反,我国汽车再制造业发展依旧停滞不前。尽管政府已经放宽对报废零部件可再制造的限制,然而并没有刺激到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到回收生产活动中。究其原因还是再制造件没有被消费者接受,市场份额太低,企业吃力不讨好,从中收益低,因而导致回收生产热情较低。而政府又急需汽车再制造业迅速壮大引领我国可持续经济发展,因此在促进其成长的进程上,政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通过政策补贴来激励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在对汽车回收供应链的研究中发现回收模式有两种,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下汽车制造商回收和第三方回收商独立进行回收。基于此,本文首先引入消费者认知度来区分汽车新零件与再制造件的市场需求,构建了政府不参与补贴时的汽车再制造供应链模型,即分散模式与集中模式,将这两个模型作为基准模型,运用逆向归纳法求...
【文章页数】:7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404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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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1-2本文技术路线
根据上述对各章节阐述,本文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1.3.4创新点
图3-1本章模型框架
本章主要构建了两个基准汽车再制造供应链模型,即集中模式与分散模式,目的是为了铺垫后续章节,将基准模型下的相关均衡解作为基础值与目标值,判断政府补贴对汽车再制造的提升作用。在集中模式下,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汽车零部件零售商与报废汽车回收商组成了联盟,联盟统一决定新零件与再制造件的零售....
图4-1本章模型框架
本章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引入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供应链中,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进行生产的同时还承担着回收的义务,同时在3.1的基础上将补贴系数ε引入到供应链中,分别考虑政府的回收补贴与再制造补贴政策,两者都是直接对成本按照比例进行补贴。并探讨当政府进行回收补贴和再制造补贴时供应链成员....
图5-1本章模型框架
上一章本文考虑了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下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对报废汽车进行回收的情形,并讨论了分别对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回收补贴和再制造补贴两种激励方式,并根据对供应链模型求解结果的分析比较得出结论,政府补贴会对汽车再制造逆向供应链的回收价格、回收量、供应链利润等起到一个提升作用,能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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